中山街道关于深入推进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松江区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民„2017‟82 号)精神,结合中山街道实际,制订深入推进居委会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新型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为目标,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通过加强硬件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等,着力打造一批制度健全、服务完善、自治有效、队伍专业的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引领中山街道社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建设中山“乐居家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自 2018 年起,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形成全街道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格局,实现“社区居委设置标准化、社区工作事项明晰化、社区运行机制联动化、社区为民服务便捷化、社区队伍建设专业化、社区经费管理科学化”,把中山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自治的社区共同体。
三、创建内容
(一)社区居委设置标准化
1 、优化居委设置。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服务管理和资源整合的原则,合理设置社区居委会,逐步调整规模过大的居委会,将居民区的管理规模控制在 1500 户左右实际居住户数。科学划分社区边界,明晰区划范围和归属管理,防止出现管理交叉和管理空白。新建小区在居民入住率未达到 30%以前,由相邻居委会代为管理或成立筹建组,居民入住达到 30%以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
2 、完善配套用房。根据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确保居委会配套用房不少于 640 平方米,敞开式办公区域面积一般不少于 30 平方米。老社区居委会要通过改造、租赁、置换等形式,逐步寻找更为合适的办公用房和场地;新落成社区要按照标准设置,明确新建小区公建配套房建造条件,规范公建配套设施的审批和验收。
3 、优化功能配置。推进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机构门牌、站点设置、工作制度、宣传公告、服务窗口标志标识“五统一”标准。优化居委会基础设施功能,达到“四室两站两栏”的标准,“四室”即居委会办公室、居民诉求调解室、居民自治议事室和居民综合文体活动室; “两站”即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志愿者工作站; “两栏”即党居务公开栏和社区宣传栏。提倡“一室多用”,提高综合使用效率。
(二)社区工作事项明晰化
1 、明确居委会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按照《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保障社区居委会应有的法律地位。推行协助行政事务社区准入机制,根据《松江区居村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确需居委会承担或者协助办理的行政事务,实行准入管理;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由居委会依法依规依章办理,不得强加于社区居委会。
2 、健全居委会工作机构。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综合治理、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有关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兼任,委员会成员可由居民担任。居委会要制定各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能和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要求。
3 、宣传居委会工作职责。将居委会的基本情况和承担的职责任务,在社区服务站大厅墙面、户外宣传栏等显著位置或社区网站、公众号进行公示:①社区基本情况介绍;②社区居委会组织架构图,工作人员照片与分工相关信息;③社区平面图(网格图);④社区服务事项流程图;⑤本社区居民应知晓的其他相关内容。
(三)社区治理机制联动化
1 、健全治理体系。在居民区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以党的建设引领社区治理创新,引导各方参与社区治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完善居民区联席会议,围绕社区公共事务、社区治理突出问题等内容进行探讨和解决;健全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对接辖区单位开展共建,引导社会单位将公共资源向居民开放;建立居民自治管理机制,从居民现实需求和社区热点出发,自下而上征集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建立业主良性自治机制,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居委会的指导监督,维护业主权益;建立居民互助机制,依托社区睦邻点等载体,密切邻里关系,方便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助。
3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细化居委会日常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值班制度、走访制度、接待制度等),拟定社区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探索完善居民事务代理制度、约请制度等,通过规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将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置于便于群众查阅的地方,利于群众监督。
(四)社区为民服务便捷化
1 、完善为民服务举措。根据社区需求,鼓励居委会实行弹性工作制、错时上下班,确保及时回应居民诉求。梳理完善居民常见事项办理内容、服务承诺,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办结告知”办事流程,推行“全科”服务,探索预约办事,方便居民办事。开展居民分片包干走访,联系发现服务需求,做好重点对象的定期必访和社区安全的定期巡查工作。制定居民紧急求助、社区安全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处置预案,提升应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处置能力。
2 、丰富为民服务内容。延伸社区政务服务,完善社区服务站功能,将更多的政府公共服务、社区事务受理项目向社区延伸。拓展社区生活服务,聚焦社区居民需求,依托南北生活服务中心,整合社区生活服务资源,规范完善社区生活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志愿互助活动。
3 、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提高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社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居委会电子台账,为实现政务服务全岗通提供有力信息支撑。推进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智力服务体系的融合,提高社区服务集成化、管理高效化、生活智慧化的水平。
(五)社区队伍建设专业化
1 、优化人员配备结构。按照《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一般配备 5-9 名,其中全日制成员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二。居委会成员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女性成员应占有一定比例,属地化比例一般不低于 80%。坚持面向基层、内育外引,形成以就业年龄段为主、老中青梯次配备合理的居委会干部队伍结构,通过“传、帮、带”,帮助新进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业务。
2 、加强队伍管理培训。开展居委干部全员培训,居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其他成员和专职工作者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注重工作实务、团队建设、沟通技能、矛盾调解等课程建设;居委干部应熟悉辖区基本情况和特色工作,定期对其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对社区工作者开展初任培训、骨干培训、专业培训、实践实训,积极鼓励和引导其参加全国和上海市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提升专业能力和素质。
3 、挖掘志愿骨干力量。挖掘凝聚社区内热心公益,并在群众中具有影响力和威信的“乡贤、社区领袖、团队骨干、志愿者”,进一步提升这四类志愿者骨干的综合素质,发挥他们的优势和特长,对其进行合理分工,调动这些志愿者骨干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的热情,并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通过他们带动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六)社区经费管理科学化
1。 、落实经费保障。将居委会工作经费纳入街道财政统一预算,足额落实到位。居委会日常办公经费每年平均不少于 8 万元,根据居委会管理规模、实际户数人数、工作难易程度进行分配,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社区活动、社区服务等方面;自治经费平均每个居委会 2 万元,由街道统筹列支,主要用于居委会自治工作有特色、解决民生化解矛盾等单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居委会的补贴。
2 、加强使用管理。居委会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账、款、物相符。定期接受街道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没有重大财务问题;定期向居民公开相关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三、推进步骤
(一)示范创建阶段(8 2018 年 年 1 1 月—8 2018 年 年 2 12 月)
制定街道居委会规范化示范创建方案,各居委会按照示范创建内容,结合社区实际,创新居民自治模式和载体,首批区级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 9 家,街道级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10 家。街道和区民政局将分别开展实地验收,本着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对验收合格的居委会予以命名表彰。
(二)全面推广阶段(9 2019 年 年 1 1 月—9 2019 年 年 2 12 月)
在首批 9 家区级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的基础上,放大示范效应,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其他 10 家升格创建区级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深化提升中山社区治理工作。
(三)总结提炼阶段(0 2020 年 年 1 1 月—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总结提炼示范创建工作中社区治理的成熟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工作经验,探索上升为工作体制机制及理论政策,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深化社区治理新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区级组织、街道牵头、居委会实施、社会参与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区民政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总结验收;街道自治办要做好督促落实、挖掘典型;创建居委要因地制宜确定规划、打造亮点。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根据本街道不同居委会的实际情况,创建示范点工作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研究不同社区群体参与自治的内容及渠道,稳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三)深入宣传,积极引导。街道层面要充分发挥媒体导向作用,利用报纸、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居委会层面利用社区特长和资源,制作宣传资料、公示创建情况等,形成示范引路、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