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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意见师市发〔2017〕73号

来源:石河子市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关于推动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意见师市发〔2017〕73号

各团场、处,管委会,机关各委、办、局,北泉镇政府、石河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院(校),企业,驻石各单位:
按照兵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实现“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现就城市管理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城市双修”推动城市转型发展为契机,紧扣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主题,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形成体制顺、机制活、合力强、效率高的“大城管”格局,努力打造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幸福感和自豪感。
二、工作目标
加快构建“大城管”格局,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城市管理责任,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努力打造“法治城管、文明城管、智慧城管、高效城管”,确保城市管理全天候“整洁有序、绿色靓丽”、行政执法全方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坚持市场化运作。按照“该交的交出去、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起来”要求,立足师市实际,把能推向市场的都推向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二)坚持标准化作业。落实精细化作业要求,站在全新的起点,着眼更高的标准,以安全、规范、高效为目标,将城市管理作业的每一个过程、步骤进行分解,不断完善作业方式,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创新考评方法,加大考评力度,确保作业效果。
(三)坚持信息化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发现、高效处置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四)坚持法治化道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城市管理难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科学顺畅的“大城管”工作体制。构建“大城管”格局,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
1.决策体系。成立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师市城管委)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指挥主体,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执行体系。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北泉镇、石河子镇、红山街道办事处、老街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和部门及各驻石机构是城市管理执行主体。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北泉镇、石河子镇、红山街道办事处、老街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属地管理单位)。
152团的市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分别由红山街道办事处、石河子镇和高新区管委会承担。
其他团场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
3.监督体系。师市城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师市城管办)是师市城管委的日常工作机构和师市城市管理的监督机构。
师市城管办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的相关办法,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城市管理职责。
(2)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并牵头组织考评工作。
(二)完善规范高效的“大城管”运行机制。
1.市场运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继续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强化行业监管,促进优胜劣汰,全面提高城市维护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2.工作协同机制。
(1)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例会机制。师市城管委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师市城管办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当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会办、督办和点评。
(2)建立牵头单位负责机制。一项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牵头单位为第一责任人,接受师市城管委考核,其他单位应配合、支持牵头单位工作并接受牵头单位考核。
(3)建立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城市建设中各类新(改、扩)建工程,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要联合进行方案审查、验收与移交。
(4)建立项目竣工移交机制。凡师市或属地管理单位投建市政公共设施,自项目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30日内,师市、属地管理单位建设部门要牵头组织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财政、城管等部门,将设施维护管理权、相关技术资料统一移交到相应维护管养单位,并核定维护管理经费与资金来源渠道。
(5)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2+N”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模式,“2”是指以城管、公安两个职能部门为主要力量,“N”是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共同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检察、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城管执法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3.考核奖惩机制。设立师市城市管理奖励基金,属地管理单位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双向考核,每月由师市城管办组织实施。属地管理单位按照考核结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奖惩,职能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纳入绩效考核。每月考评结果公开见报,不仅公布名次、奖罚金额,同时公布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连续两次排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连续三次排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师市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4.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19”城市管理热线等各类平台作用,发动广大市民查找、反映城市管理工作问题与意见,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问题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新闻媒介、志愿者协会、市民考评团、社区党组织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体验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动手的良好氛围。
四、责任分工
(一)属地管理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根据师市实际,属地责任按照管理模式、运作方式、资金来源等实施分类管理,每一类责任单位承担不同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1.一类管理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北泉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和年度目标,提出辖区城市管理发展具体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重大城市管理活动,管理监督城市管理经费使用,对辖区内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奖惩。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市容秩序及“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扬尘、垃圾焚烧等行为监管;负责临街门店招牌设置、外观装修改造、临时占道宣传、促销的监管;负责各类施工工地周边和待建工地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美化、绿化工程建设后的常态管理。
(2)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人行道、空坪隙地停车位施划与盲道管理;负责辖区大街小巷、工业园区、居民社区和“城中村”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3)绿化建设管养。负责辖区内所属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养工作。
(4)农贸市场管理。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及周边清扫保洁和环境治理工作。
(5)节日氛围营造工作。负责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的辖区氛围营造工作。
(6)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7)负责辖区内数字城管、市容环卫监督、文明劝导等工作。
2.二类管理单位:石河子镇、红山街道办事处、老街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具体工作,指导社区(村)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区(含无物业管理区域)、背街小巷、市场、空边隙地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市容市貌和“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2)绿化建设管养。负责辖区内所属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养工作。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物业管理。参与辖区内物业企业的监督考核;指导社区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参与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等工作。
(二)师市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责任。
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承担师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城市管理考评。
(2)负责市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7)负责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建筑物立面和建筑物色彩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2.住建局。
(1)负责市区建设工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制定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组织、指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按照职责指导和督促建筑工程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规划局。
(1)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偏离执行等问题。
(2)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选址并监督落实。
(3)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并对违法建设提出处理意见。
4.商务局。
协助规划局拟定师市商业网点、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5.卫生局。
(1)牵头负责“四小”行业的卫生达标监管工作。
(2)负责医院内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监管工作。
(3)牵头组织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
6.环保局。
(1)牵头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督管理。
(2)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置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7.公安局。
(1)负责道路标识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负责城区交通秩序规范、疏导和整治。
(2)负责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以及车窗抛物行为。
(3)牵头负责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工作。
(4)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大型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制止和打击暴力抗法及其他妨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行为。
(5)负责依法对交通噪声、偶发性噪声和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8.交通局。
(1)负责对辖区内的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非机动客运车辆、客运交通设施等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
(2)负责客运行业日常营运和规范化优质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相关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非法城市客运经营行为。
(4)负责依法查处影响损坏城市客运交通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9.水利局。
(1)负责查处师市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在行洪河道种植妨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2)与国土局、湿地管理处联合查处玛纳斯河师市管理河道内的非法采砂行为。
(3)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10.工商局。
(1)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11.民政局。
(1)负责市区流浪乞讨人员的帮扶救助管理。
(2)负责城市道路路名管理工作。
(3)负责公墓管理和坟墓私埋乱葬非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12.教育局。
(1)负责督促各学校维护校园及周边市容环境。
(2)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及参与城市管理活动。
13.国土局。
(1)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供地目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对用地性质、权属、地类及审批情况进行认定。
(2)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
14.文体局。
(1)负责网吧、歌舞厅、书店等文化经营场所的综合监管工作。
(2)负责指导督促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环境管理,防治噪声、振动等污染,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文化娱乐场所污染纠纷。
15.农林牧局。
负责市区活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私屠乱宰活禽的违法行为。
16.食药监局。
牵头负责药品、餐饮行业的卫生达标监管工作。
17.各驻石单位。
(1)负责管理好所属单位院落(含生活小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
(2)配合属地管理单位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师市城管委由师市党委书记、政委和师长、市长任主任,师市党委常委、副师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和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师市城管委办公室由师市分管政法和分管城建的副师长任办公室主任,城管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分别由一名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将城管执法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干部选调、军转安置、超编单位消化、政府雇员等多种方式对城管队伍进行补充,不断充实执法力量。扎实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落实环卫工人相关社保、住房保障政策,不断改善一线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三)加强财力保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财力支撑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将城市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在科学核定基数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逐年增加预算。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北泉镇的城市管理经费投入情况纳入城市管理考评,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四)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梳理师市现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对重复规定、多头规定的进行整合,对执法依据缺失的进行明确规范,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进行细化分解。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模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公开发布制度。
(五)加强诚信建设。结合师市诚信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与城市管理工作相关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考评考核制度,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城市管理不良记录查询系统、信用评级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与师市诚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并在市场准入、参与招投标、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发挥作用。
(六)加强科技创新。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集数字执法、数字市政、数字环卫、数字灯饰、数字园林等多位一体的“大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城市管理数据库,完善单元网格数据、城市管理部件数据、空间地理数据、地理编码数据以及业务数据、系统运行数据等数据的采集、分析、整理,进一步拓展信息收集、指挥协调、监督实施等功能。在市政、灯饰、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大力推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实现城市管理与现代科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