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完成我县“十二五”期间卫生改革与发展任务,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更好的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射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县卫生系统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卫生方针政策,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十一五”期间,全县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和装备不断改善,各医疗卫生单位新、改、扩建病房楼、门诊楼、医技楼等业务用房总面积达4.83万平方米,总投入达2.32亿元,引进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8台套,总投入2100万元。全系统深入推进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县人民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县中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中医院复审,国营江苏省新洋农场医院、淮海农场医院通过了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卫生监督所增挂卫生执法大队,下设4个执法中队,强化了对农村一线的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卫生监督体系顺利通过省评估。县妇幼保健所成为省首批甲等保健所。“十一五”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33个,开放病床196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1.9张;有卫生技术人员2118人(不包括村卫生室人员),每千人口拥有1.38名医生和0.77名护士。
居民健康水平有了新提高。全县常住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74.1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94.68/10万以下,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主要指标都处于全省前列。
基层基础工作开创新局面。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全面发展。政府投入逐年增加,各项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卫生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全县18个镇卫生院(医院)和232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施零差率销售。全面完成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全县232个村卫生室按照省定标准进行了建设标准化改造,全部通过了省卫生厅的验收考核;所有村卫生室都配备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药品购销、财务运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为全县1618名离退休医务人员和在职乡村医生落实了养老保障政策,解决了全县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对国家确定的十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经验在卫生部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并获得肯定。在全省率先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全县80%以上的居民建立了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十一五”期间,全县新增无害化户厕75387座,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36.23%。
综合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有效防范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儿童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侵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推进,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全县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2.9%,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一五”期末,全县参合农民79.94万人,农业人口覆盖率达100%,“十一五”期间累计补偿605.05万人次,共发放补偿款3.3亿元,实际补偿比达45%。
中医科技工作取得新成绩。我县中医工作继续保持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荣誉,新建成2个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中医骨伤科被列为全国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现有“江苏省名中医”1人,盐城市名中医8人。县中医院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装备水平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大幅度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县科教兴卫工作成绩显著。现有市级重点学科3个,市级临床重点学科(含建设单位)4个,有4人被列入市“135”工程重点人才及培养对象。有13项研究课题被省市立项,引进新技术、新项目50余项,获省市科研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和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21项。圆满完成了居民死因与肿瘤发病检测、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得到国内相关专家的好评。
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行院(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力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公开选拔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逐级择优聘任,新进人员选录考录工作步入规范化运作。报酬分配实行院长年薪制、绩效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活力。病人选医生、主诊负责制、成本核算制、后勤社会化等改革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促使了医院转换药品经营机制。多元化办医步伐加快,完成了原改制乡镇卫生院鲍墩医院的产权二次转让,收回长期拖欠的国资30多万元;新设民营专科医疗机构1所。
“十一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虽然得到了较好地发展,但有些方面仍不能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结构不合理。“十一五”末,全县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平均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特别是口腔、妇产、麻醉、检验、康复、公共卫生等方面人力资源短缺明显,同时,医护比例失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卫生高层次人才紧缺,临床医学科研技术实力不强,医疗服务品牌技术和优势项目还较少。三是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四是医疗安全仍然存在隐患,互信和谐的医患关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良好的医疗环境尚未真正形成。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成全面小康新射阳”目标,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保障问题,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力振兴中医事业,努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等体制机制问题,不断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起与射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显著提高,卫生事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指标
居民健康。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7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控制在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
疾病防控。 甲、乙类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国家免疫规划儿童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达80%以上,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监测合格率达80%以上,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基础建设。 优化区域医疗机构布局,在县新城区建成三级综合医院1所,对6所民营医院和县精神病防治院进行升级改造,达到二级综合或二级专科医院水平。省级示范镇卫生院达50%,100%村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国家建设标准,妇幼保健机构达省定标准。
医疗保障。 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稳定在98%以上,人均年筹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新农合政策补偿比达80%以上,推进大病保险,重大疾病补偿和救助比例达到90%以上,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
公共卫生项目。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到40元以上;60岁以上重点人群建档率农村达65%、城市达95%,其他人群达5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体检率达90%。建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率100%,重点科室规范建设达标率100%,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100%,成份输血率达95%以上;平均每千人口卫技人员3.8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1.66人、1.33人。新增床位2000张以上,平均每千人口床位达4张以上。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就诊率达到50%以上。
中医事业。 60%以上的镇达到建成省、市级中医药特色镇卫生院,通过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复评。
慢病防治。 建成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到7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规范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60%以上。
爱国卫生。 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30%的乡镇建成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巩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成果,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建成灭蚊、灭蝇先进城市。区域供水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三、“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有力载体
按照射阳行政区域规划调整及人口发展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起布局合理、分级分工、结构科学、功能完善、方便可及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以县城和镇(区)为重点,完善和加强医疗服务网络
加快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县城区建成三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综合医院1所,建成二级中医院、精神病院、康复医院、眼科医院、五官科医院等专科医院各1所。政府重点办好一所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院。每个建制镇由政府举办1所镇卫生院,以行政村为单位按服务人口3000-5000人左右设置一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要安排进入村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卫生服务镇村一体化管理。所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控制县城区医院数量,主城区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综合医院。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结合我县实际,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城乡康复机构、老年护理机构等适应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医学模式转变等发展需要的专业机构。鼓励民间资本举办二级以上高水平、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填补县内空白的专科医疗机构。严格控制门诊部及以下规模医疗机构的规划设置。
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县级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发展。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
建立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每所县级医院要与3所以上镇卫生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2.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处置能力为重点,完善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由政府举办。
设置卫生监督所1所,在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全面建成农村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延伸到乡镇,加大农村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卫生监督所全面达到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
设置妇幼保健院1所,由镇卫生院组成妇幼保健的基层网络,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安全。调整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强化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妇幼保健院达到省定标准。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建设一所精神病防治院,具有综合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等服务功能。
急救医疗机构的设置按照《关于加快发展急救医疗事业的意见》(苏政办发[2002]144号)和《农村急救体系建设方案(2011-2013)》(发改社会[2012]954)的要求,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急救医疗站,同时,在二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设立若干急救医疗分站,建立起功能较为完善、反应比较迅速的农村急救网络。全县“120”到达现场时间县城中心城区力争在15分钟以内;农村力争在30分钟以内。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达到国家和省规范、标准要求。
在县人民医院内设置储血点,市血站在我县设立采血点。加强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二)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定覆盖率的基础上,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以政府补助为主、参合农民合理负担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提高门诊特殊大病、慢性病和住院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继续推行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进一步完善支付方式,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严格规范基金封闭运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确保基金安全。
2.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城乡保障水平差距,实现社会互助共济、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积极发展大病保险。实现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与医疗救助的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补偿(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以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三)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价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二级医疗机构逐步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首选药物,探索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路径与方法。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鼓励使用中药饮片辩证治病,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推广实施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临床路径、临床诊疗规范,落实处方评价制度,并结合信息系统建设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强化宣传引导,让群众掌握科学用药知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加快推进中医事业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和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快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站中医诊室建设,打造城乡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特色;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三进”工程,提高城乡中医药技术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通过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建成10个省、市级中医药特色镇卫生院。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特色明显、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大医学科研投入,优化卫生人力资源结构,健全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进修制度、全科医师培养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终身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医学教育,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内涵建设,带动全县卫生队伍建设和整体服务能力的提高。
1.实施“卫生科教人才工程”,加大学科人才建设力度。到“十二五”末,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3800人,平均每千人口卫技人员3.8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1.66人、1.33人。开展新一轮的学科人才培养工作,新任卫生管理干部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到“十二五”末培养5名市以上医学重点人才,引进培养以中青年为主体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260人;县、镇二级卫技人员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水平者达80%以上,高级、中级、初级人才比例总体达1.5:4.5:4.0。乡村医生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水平者达90%以上。
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和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要结合自身优势,选择研究方向,组织科技攻关,在医疗技术,中医药技术,社区干预和卫生管理四个重点领域协同攻关,力争有所建树。每年争取开展5-8个市级医学课题研究,培养一批医学科技骨干,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科研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新建省级重点学科1个,市级4个,全县引进医学新技术不少于20项、获市以上科技进步奖不少于30项。县人民医院以普外科、神经内科、脑外科、儿科、麻醉科、ICU等重点专科,要达市内先进水平。县中医院以骨伤科、儿科、消化科为重点专科,骨伤科建成省级重点专科,肝病、肛肠科建成市级重点专科。镇卫生院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主攻方向,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创建市级特色专科,打造品牌特色,拓展发展空间。
2.开展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促进临床医师队伍建设。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临床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进行3+2的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开展专科医师培养试点工作。按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组织新招募至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为期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为每个镇卫生院培养2-3名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积极构建以学术交流合作项目、技术研究创新为主体,以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学术团体为依托的继续医学教育体系。
3.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培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骨干医师进修;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构建分级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执业(助理)医师、80%护士、70%乡村医生通过并获得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80%的在岗乡村医生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稳步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流动,探索研究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六)加快建设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卫生效能
按照“高效统一、互联互通、整合资源、惠及群众、服务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全县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整合资源,建立涵盖卫生政策、卫生法制、卫生人才、卫生经济、居民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卫生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与街道、社区、乡镇、村医疗保险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之间联网,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健康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七)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1.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依法对区域内各种卫生资源进行规划和调控,引导和促进有序竞争。
2.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严格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适宜设备范围和基本药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方式,深入乡村主动上门服务,开展乡村巡回医疗,全面推行城市社区卫生全科团队服务和责任医生制度。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补偿、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综合改革。
3.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是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明确全县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主要功能、重点专科和举办主体。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疗资源调整和重组,布局更加合理,方便群众就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符合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出资人制度,合理界定医院资产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责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再兼任医疗机构负责人。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三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
4.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坚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资源共享、高效利润的原则。依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以及疾病谱变化等因素确定。“十二五”期间,我县CT配置,除距离县城较远、交通发达、车祸频发地段,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卫生院可以考虑县内调剂添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MRI、医用直线加速器不再新配置增加。其他大型设备配置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疾病谱变化需求,经充分论证后逐级申请审批。
四、“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从体制上提供保障
“十二五”期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各镇(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握进度,加强督查,确保卫生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帮助解决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促进规划目标实现的合力。做好年度计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将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促进规划目标的逐步实现。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实行规划评估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
(二)坚持政府主导,从财力上提供保障
明确政府对卫生投入的主体责任,建立可持续性的卫生财政保障机制,做到政府卫生投入增幅要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增幅,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切实保障医改所需资金。到2015年,力争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降低到30%以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探索卫生事业全社会、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推进依法行政,从法制上提供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大《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普法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医疗质量动态监测、评价反馈机制以及患者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群众健康权益的非法行为,树立卫生执法权威。
(四)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从机制上提供保障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进一步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行政、廉洁行医。以完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为重点,大力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效能监察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风民主评议和医疗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工作,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卫生民生工程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政(事、院)务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卫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三好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创建活动,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加大卫生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参与卫生事业建设。构建新闻媒体、公众和医务卫生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