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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昌市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18〕55号)

来源: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现将《西昌市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西昌市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部署,根据《四川省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和《凉山州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聚焦全市2.694万名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患者市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二)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完成率达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结核病发病率降低,麻风病患病率降至1/10万以下。
(三)确保艾滋病蔓延得到有效遏制,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6%以内,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达82.5%以上,因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残联、市保险行业协会)。
1.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市医疗保险局根据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提供的2.694万名贫困人口最新动态调整名单,在医疗保险报销系统内对所有贫困人口重新进行标识无误,确保医疗保险报销系统内贫困人口名单与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名单一致。并于每月5日前向市卫计局提供上月全市贫困人口门诊、住院、慢病性门诊维持治疗就医报账信息。市卫计局对所有贫困人口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所有贫困人口中患病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医疗扶助政策,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不超过每人3万元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每人700元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2.在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份,由市财政局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和州财政给予补助,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
3.落实贫困孕产妇救助。贫困孕产妇应在市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危急重症孕产妇确需转诊救治的除外),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卫生扶贫基金、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
4.落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2.694万名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5.进一步规范诊疗。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严格执行贫困患者市域外转诊备案,以及医疗机构处方、医嘱、检查单点评制度,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动态、全程、精准监管,重点监管“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覆盖率达到100%。
6.促进贫困患者市域内就诊。今年医保报销政策调整,我市贫困人口在市域内的医疗机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但州级医疗机构(州一医院、州二医院、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州妇幼保健院等)不执行贫困人口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的政策,将按新的医保报销政策执行。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告知贫困患者市域内就医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患者市域内就医。确保贫困患者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
7.落实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全面落实2.694万贫困人口“两保险、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市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倾斜支付政策、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卫生扶贫基金、医药爱心扶贫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市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8.进一步强化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要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教科知局)
1.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按照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每人免费体检1次的目标,100%完成健康体检任务。2018年4月30日前,各乡镇要对贫困人口中未体检的外出务工人员、就学学生、外嫁人员摸清去向和提供新的居住地址,汇总上报市卫计局扶贫办,由市卫计局根据汇总情况分解落实。对2017年未完成体检和建档任务的重点乡镇(阿七乡、安哈镇、开元乡、磨盘乡、裕隆乡、樟木箐乡),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完成重点乡镇的体检和建档任务。其余乡镇5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贫困人口的体检、建档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7-64岁人群按照州级体检项目要求开展免费健康体检,0-6岁及65岁以上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开展相关服务。
2.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要求,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常住人口中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35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7类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进一步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及使用,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动态更新率。
3.加强传染病监测与防治。做到年部署、季评估、月分析、日监测。强化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强化预防接种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督促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
4.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一是进一步加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建设,落实结核病防治责任,控制结核病发病率。二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实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防治措施,充分发挥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的技术、基层卫生服务可及面广及综合医院救治重症患者的优势,有效控制麻风病流行,减少畸残、促进康复,消除麻风病危害。2018年,麻风病患病率降至1/10万以下。三是按照省、州《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技术方案》要求,对乡镇农村饮用水水质实施枯水期、丰水期两期全覆盖监测,乡镇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
5.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巩固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继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掌握辖区贫困人口中慢性病维持治疗人员的用药情况及用药种类,及时采购相关的维持治疗药品,方便贫困患者就近就医购药、就近报销。
6.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结合“四好村”、省级卫生村创建活动,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落实、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五进五讲”活动(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电视广播,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推动“三建四改五洗”落实。要在贫困地区利用各类主题宣传日、传统节假日、集会、健康巡讲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民夜校的宣传主阵地作用,落实专职健康教育人员,编写健康教育教材,经常性的在农民夜校开展面对面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将“五进五讲”活动落到实处。力争实现户户有一个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健康教育村级活动开展率达100%。
(三)大力实施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和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强化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继续推进市人民医院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重点专科能力建设,确保市人民医院对20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到95%。全面解决基础设施不足、设备落后、人员不齐等问题,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一是落实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受援单位应精准对接需求,促进结对关系稳定,选派业务骨干到帮扶机构进修学习。二是开展大病专项救治,针对贫困人口患病率排名前20类的重点疾病,分为一次性救助、不可逆维持治疗、慢性病需持续救助3类,深入推进分类施治行动。三是开展远程医疗,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业务数量和质量。四是严格落实巡回医疗制度,每年至少分别开展4次,乡(镇)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回医疗活动。依托对口支援专家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巡诊、义诊活动要覆盖所有乡镇。
3.开展民族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三个行动”。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大练兵行动、设备使用率提升行动和健康管理全覆盖行动。通过远程培训、临床实践、技能竞赛和完善激励配套措施,培训卫生计生人员,全面提高乡镇卫生人员医学理论知识水平和基本诊疗技术;采取理论授课、现场考察等方式,培训管理人员,着力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适应现代医疗卫生管理需要。完善民族地区设备使用情况信息系统和报表制度,全面提高设备使用率,到年底乡镇卫生院设备使用率达92%。着力开展全民预防保健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完善以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为主要数据的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提升民族地区群众健康水平。
(四)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教科知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和经信局、市委编办)
1.推进人才增量提质。加大“3+3”定向医学生培养、在职专科学历教育、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等卫生人才项目力度,促进卫生人才总量增加,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
2.开展大培训带动大提高。加强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力度,确保市、乡、村三级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达标率达到100%。落实市、乡两级卫技人员岗位能力培训项目50人和市、乡两级卫生技术团队培训项目4人;完成民族地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工作;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5人以及5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各类卫生专技资格考前培训40人。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城市医院医务人员服务基层,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省、州《关于做好城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锻炼工作》要求,将城区直属院站、中心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4.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以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村医人数不足、能力不高问题。鼓励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具有医学背景的乡村医生;鼓励乡镇卫生院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技人员,选派到村卫生室服务。“村医乡聘”数提高到30%。
5.进一步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持续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四项基金提取办法,积极争取建立卫生人才奖励基金。
(五)大力实施生育秩序整治行动(责任主体: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推动生育秩序整治各项制度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坚持和完善生育秩序整治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党政主体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用程序,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处理。二是全面落实“包村包户”责任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市卫计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别联系2户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而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乡(镇)村干部包村包户落实率达到100%,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率达到100%。通过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关心督促联系对象,强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技术服务、违法生育处理等举措,提升计划生育工作基层动员能力,减少政策外生育。三是强化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落实。通过积极宣传、有效组织、及时发放奖励资金,提高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达到生育政策规定数量上限的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巩固在75%以上。
2.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坚持政策宣传引领。扎实做好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生育秩序整治工作氛围,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二是强化孕前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统筹市、乡医疗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资源,深入开展和落实计划生育季度“环孕情”监测,监测率达到90%以上,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达到100%。三是强化计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计生专干,提升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各乡(镇)有卫生计生和禁毒防艾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村计生服务员到位率100%,待遇报酬不低于村主要负责人的80%。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开展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摸清政策外生育底数。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建立违法生育举报奖励制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时处理违法生育。
(六)大力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行动(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艾工委成员单位)
 1.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做好人口底数摸排,对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北城街道办、安宁镇、四合乡、礼州镇、西郊乡、东河乡8个艾防重点(示范)乡镇集中开展体检,其余乡镇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通过就医平台、各种健康体检、自愿咨询、计生四查、婚前医学检查、孕优体检等渠道扩大HIV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经诊断发现并知晓的感染者比例达到80%。
 2.最大限度救治管理感染者和病人。科学调整工作思路,制定短期和中长期相结合的工作方案,继续发挥“一站式”服务模式优点,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治疗和救助服务,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达到82.5%,延长感染者生命,提高感染者生存质量。
3.最大限度减少艾滋病感染。强化健康教育,提高防治知识和政策知晓率,实现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全力推广安全套使用,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2018年公共场所摆放率100%。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和延伸点年保持率达75%,抓好医源性感染预防,加强职业防护。
 4.最大限度减少母婴传播。锁定目标人群,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和感染者家庭基础台账,对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建立专档,做好动态跟踪管理,尽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采取“人盯人”模式管理,落实孕妇首诊HIV检测制度和分娩前复检制度,与各县建立良好转介机制,做好产后转介。确保母婴传播率控制在6%以内。
5.最大限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争取省、州支持,强化市、乡、村级艾防机构建设,确保机构组织、人员完整性、合理性,构建完整、高效、适宜西昌实际的艾滋病防治乡村工作体系,加快组建艾滋病综合防治8个领域专家组,确保综合防治扩面增量。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健康扶贫作为全市卫计系统的首要工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举全系统之力抓好落实。牢固树立脱贫攻坚压到一切的担当意识、脱贫攻坚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不摘贫困帽就摘“官帽”的危机意识。战略上保持清醒的思维,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战术上下足“绣花”功夫,做好做实做细健康扶贫工作。
(二)强化自身建设。强化作风建设,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市委“八项规定”,对标“慵懒散浮拖”,坚持党纪、法规、党风政风教育,保持全市卫计干部党风廉政高压态势,狠抓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力量统筹。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和干事创业激情,充分用好用活现有人员,有力落实城乡医疗卫生“传帮带”工程,整体提升全市医疗服务水平。
(四)突出精准发力。充分对接、精准识别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大病救治、慢病管理、重病兜底人口,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救治、健康档案信息及动态管理精准,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有效开展分类救治。
(五)强化督查指导。开展常态化督查,建立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定期督查和临时督查相结合、现场督查和材料报送审查等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巩固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