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省各地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新手段、新措施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执法的手段、执法的力度、执法的效果显著提升,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为适应当前环境执法新形势,切实加强我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责任感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是环保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展示环保部门执法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和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的有效抓手,更是确保环境监管履职到位的重要举措。当前,环境执法的外部压力较大,要求越来越严,“两高”颁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保护环境、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硬手段,但也大大降低了环境违法犯罪入刑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门槛,对环境监管要求更高。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做到案件信息完整、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理,从查到处全过程留痕,不得随意修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查找问题,着力提高案件信息填报质量和效率
目前我省案件信息填报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机制不顺。各地行政处罚案件填报工作承办部门不一;个别地区案件填报人员变动频繁,信息报送渠道不够畅通;个别地市长期不登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账户和密码保管不严,管理混乱。这些因素严重影响行政处罚工作效能。二是信息填报不及时。虽然2015年我省行政处罚案件填报率较2014年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部分地市的填报工作集中在年底突击完成,并未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及时进行填报。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地市尚未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2016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工作进度已严重滞后。三是信息填报不规范。各地在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还存在越权处罚、事实认定有误、法条适用不当等问题,在填报案件信息时,工作不细致,出现处罚金额单位错误等问题,案件信息误差较大。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查找填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纠正。各地要理清办案程序,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处罚案件要查清违法事实、合理适用法律、规范制作文书;信息填报要及时、规范,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要求,切实做好案件信息填报工作
(一)及时、准确、完整填报,案件填报率达到100%。根据环保部要求,各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填报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请各地督促辖区及时登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于5月8日前将辖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填报至系统,对已经填报的案件信息要抓紧更新完善。今后各地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查处一起、填报一起、公开一起,并随时更新案件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数、系统填报数以及社会公开案件数相一致。省厅每月将对各地的填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排专人负责填报。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专业性强,要求细致,各地要明确信息填报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案件信息,不得随意更换填报人员,对存在不及时填报、填报不准确、信息不完整等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地每月8日前将上月《行政处罚案件月统计表》(表格见附件)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为及时调度及掌握各地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从2016年5月开始,省厅将每月调度上月各地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主要包括案件数量、处罚金额、执行情况等。《2016年1-3月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汇总表》(表格见附件)请各地于2016年5月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加强考核及通报、严肃问责。省厅已将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案件填报率每少10%扣1分。同时,定期对全省各市(州)行政处罚开展情况及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地区,省厅将组织专项稽查,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纵容包庇环境违法犯罪、严重失职渎职等案件线索,将依法依规移送纪检和检察机关追究责任。
联系人:胡敏 徐雯
电 话:027-87167480;87167396
邮 箱:hbshjjc@163.com
附 件:1、《行政处罚案件月统计表》
2、《2016年1-3月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