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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昌县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永政办发〔2018〕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永昌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永昌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令)、《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甘政发〔2016〕216号)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6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综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降雨趋势预测、地震及人类工程等因素影响分析,预测2018年我县地质灾害发育频度及危害程度不太稳定。从发生时段看,主要集中在6-10月。这期间,由于特殊地形地貌及气候影响,一旦暴雨降临,南坝乡南部山区极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北部的金川峡流域及河西堡部分地区山体基岩松动,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焦家庄镇南部山区长期采矿遗留的废渣,诱发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
根据历年来我县各乡镇地质灾害的危害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结合诱导地质灾害发生的因素,将地质灾害分布区域划分为易发区和危险区。
(一)易发区:是指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1、泥石流地质灾害:包括南坝乡境内的南部山区和城关镇武当山南坡的张家口、沈家口、大口子、小口子等沟口。
2、崩塌地质灾害:河西堡镇境内的大、小宽沟采矿区。
3、滑坡地质灾害:河西堡镇东大山矿区及金川峡部分地段,焦家庄镇南部山区的萤石矿区域。
4、除上述区域外,其它潜在的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1、泥石流地质灾害:南坝乡境内的寺儿沟、尖山沟、庙沙沟、黄沙沟、四沙沟、羊路沙沟、白露沟;城关镇武当山南坡的张家口、沈家口、大口子、小口子等沟口。
2、崩塌地质灾害:东大山铁矿采矿区、河西堡镇石灰石矿区。
3、滑坡地质灾害:金川峡水库大坝以北区域、东大山铁矿尾矿坝、焦家庄镇南部山区的萤石矿区域以及北海子“一宇观”周围山体、武当山砚洼沟两侧的山体。
4、除上述区域外,其它潜在的地质灾害危险区。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我县地质灾害威胁对象有村镇、学校、医院、机关单位、公路、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输电线路、通信光缆、矿山等;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威胁范围包括河西堡镇大、小宽沟的石灰石矿,东大山铁矿;滑坡地质灾害的威胁范围包括焦家庄镇的萤石矿企业、北海子及武当山附近的游人;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威胁范围包括南坝乡的祁庄村、永安村、西校村、何家湾村以及南坝乡政府驻地的机关单位、学校、卫生所;城关镇小坝村五社、六社。
四、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多是有强降雨引发的,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县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6-9月。
(二)滑坡、崩塌。该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10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全年防范。
五、防治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结合起来,把生物治理与工程治理结合起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做好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的植树造林、退耕还草等生物工程及除险加固、修建拦洪坝、疏导渠道等防护工程建设,树立大灾避让、小灾治理的防灾理念。
(三)坚持“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重大地质灾害多发地带的防治,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提前安排,尽快实施;对全县区域内各类地质灾害的防治,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及时了解跟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坚持常抓不懈,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特点,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摸排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于今年5月底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挂历、防治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意识,形成领导重视、公众关心、群众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要及时把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村、社以及个人,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建立乡(镇)、村、社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将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民手中,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防灾工作卡、避险明白卡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印制,各乡(镇)政府负责发放。其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点概况、威胁对象及范围、监测责任人、避险方式、避险场所及撤离转移路线、灾情预警联系人电话等。各乡(镇)要对所选的避险场所和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价,确保安全可靠和畅通,做到万无一失。
(四)抓好四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等,靠实工作责任,保障通讯畅通;在汛期,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开机,有群防群测任务的村(社)要保持与乡(镇)政府联络畅通,村(社)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乡(镇)政府的部署,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并于5月底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落实好地质灾害监测制度,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并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分析。落实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村(社)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和采取群众转移避让等应急措施。落实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对灾前险情和灾后灾情要迅速上报,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报流程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组织避让、应急处置和施救,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坚持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把生物治理同工程治理结合起来,对南坝乡寺儿沟等泥石流灾害区中上游采取封山育林、种草固坡、植树造林等措施,努力改善地质灾害形成的条件,下游通过修筑防护堤、泄洪坝、疏浚拓宽河道等工程措施,减小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对金川峡流域部分地段,采取工程爆破,除险加固等方式,清除松动山石,消除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焦家庄采矿区、河西堡采矿区,要严格按照矿区环境治理设计方案,加强工程治理措施,确保有效防治地质灾害。
七、工作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的调查评价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要会同住建、水务、交通、教育等部门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场调查。对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在申请用地之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县规划办负责对南坝乡祁庄、永安、西校及其他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的居民点有计划的进行避让规划,适时进行搬迁新建。
县水务局负责汛情信息通报及水库、水利设施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检查工作,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资料和降雨时空分布等信息通报,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汛前学校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工作,并在重大险情来临前,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区内师生的避险及转移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县政府防灾工作部署、灾害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等。
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车辆调派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人、责任人。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及时动员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1、2018年度永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永昌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一览表
3、永昌县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责任表
附件1
2018年度永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祁尚荣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中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成 员:谢桂元县人武部部长
赵文堂县公安局局长
赵执福城关镇镇长
俞天德河西堡镇镇长
刘晓宏朱王堡镇镇长
刘子云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刘柏臣县发改局局长
冯开基县教育局局长
赵文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开颜县环保局局长
丁伟年县住建局局长
孟德华县交通局局长
顾光耀县水务局局长
王兴福县农牧局局长
李正德县文广局局长
蔡斌县卫计局局长
毛著成县审计局局长
李永成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魏希年县商务局局长
刘建国红山窑镇镇长
肖振华新城子镇镇长
姚立民焦家庄镇镇长
杨永平东寨镇镇长
尚立明六坝镇镇长
张琴云南坝乡乡长
刘建金水源镇镇长
姜永兰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尚文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守达县气象局局长
刘冬子县武警中队队长
陈建鹏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武电信公司永昌分公司总经理
魏泽孔移动公司永昌分公司总经理
韩芙蓉联通公司永昌分公司经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赵文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工作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