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畜牧渔业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畜牧渔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2016年畜牧渔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地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26号)和《2016年畜牧业工作意见》(安市牧字〔2016〕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山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现将我县2016年畜牧渔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路和目标
(一)思路
坚持“围绕脱贫抓产业,抓好产业促增收”工作思路,大力发展牛羊产业、稳步发展生猪产业、加快发展禽蛋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冷水鱼特色养殖。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夯实饲草饲料保障体系,完善单位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水产健康养殖体系。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带动、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组织化运作、信息化管理、品牌化营销相结合的现代山地生态畜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畜牧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食草家畜在畜牧业中的比重。
(二)目标
2016年,完成肉蛋总产量3万吨,水产品产量0.44万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确保畜牧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较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脱贫抓畜牧业
通过实施山地生态畜牧业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把畜牧业项目倾斜到精准扶贫工作中去,打好畜牧业助推精准扶贫攻坚战。积极实施畜牧业“3个一批”的帮扶措施,每年帮助一批贫困户脱贫致富,即养殖企业带动一批、项目扶持带动一批、技术培训发展一批。
1.养殖企业带动一批。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一是由公司无抵押借贷畜禽给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养殖畜禽,公司保底回收模式,实现公司、合作社双赢,帮助农户增收脱贫。二是合作社以资金入股的方式投入企业,每年按照10%—20%比例分红,帮助农户增收脱贫。
2.项目扶持带动一批。以规模养殖场为基础,围绕重点产业和市场需求,通过实施省级畜禽标准化肉牛示范创建、生猪标准化、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和家庭牧场等项目,采取“合作社+农户”共建养殖小区,走“小规模、大群体”的发展模式。引导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扩大存栏规模,完善养殖设施,提高管理水平,扶持带动一批农户脱贫致富。
3.技能培训带动一批。一是通过冬春季科技大培训,安排技术人员到乡(镇、街道)、到村开展精准帮扶培训,重点解决贫困户养殖技术缺乏的问题,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生产中实际困难。对现有从事畜牧养殖或相关产业的贫困户进行系统的养殖技术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帮助农户提高科技水平,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二是邀请省、市畜牧专家到现场作技术指导,从畜禽养殖技术、品种改良技术、动物防疫技术等各方面进行突破,使养殖选址、布局、经营、管理等方面更加科学合理,为养殖户解决后顾之忧,增强其发展养殖业的信心。通过强化适用养殖新技术的培训与推广,带动一批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一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示范创建,以现有规模养殖场为基础,以实施草地项目、农发项目、肉牛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为抓手,通过项目扶持,技术指导,扩大存栏规模、完善养殖设施、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二是以优势畜禽产业布局规划和禁、限养区划定方案为依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布局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布局养殖小区,重点支持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和家庭牧场扩能升级。三是按照供给侧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牛羊产业,重点发展禽蛋和冷水鱼两大产业。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发展规模养殖,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食草家畜在畜牧业中的比重。
(三)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资金注入,推进牧养园区建设
一是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为切入点,大力整合各部门的优势和条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和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最大限度解决我县畜牧业总投资部总体投入不足的问题。二是根据产业布局,强化项目库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和项目能顺利落地。重点引进全产业链畜牧业龙头企业到我县建设种畜禽场、商品养殖基地和畜禽产品加工基地,不断完善和提高我县生猪、蛋禽、肉牛羊和冷水鱼产业链。三是利用园区建设平台和柳江公司蛋鸡品牌建设效应,引进更多企业入驻充实园区,完成园区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示范带动周边贫困户发展致富。
(四)抓好畜牧业安全生产,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1.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兽医实验室监测、诊断综合能力建设,提高动物疫情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加大对动物防疫技术、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明确防疫主体责任,提高依法养殖、依法防疫的认识,推动兽医进步和适应社会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制度,针对全县行政村撤并后的实际,着力强化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四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效果。做好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全年完成口蹄疫等15种动物疫病监测目标任务。
2.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强化牲畜屠宰行业管理。加大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查办,加大牲畜屠宰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不断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调运畜禽行为,对畜禽调运过程中未经审批调入种用畜禽、未执行落地报检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全年完成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20件以上。积极推动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各项工作,产地检疫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检疫面100%,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4万头以上。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行产地和追溯管理,加强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完成上传数据信息3万条。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瘦肉精”监督抽检、规模养殖场监管、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溯源数据上传、动物诊疗机构清理整顿、培训等工作。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管理,遵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落实屠宰相关责任。深入开展牲畜屠宰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整顿屠宰企业、严格审核换证、规范定点牲畜屠宰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着手建立屠宰信息化系统平台,完善定点屠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出证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设立报检点,配备电脑和打印机,配置10平方米专用房间并指定专人管理。屠宰场要配备电子显示屏、电脑和打印机及15平方米专用房间并指派专人管理。
3.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提升渔政执法能力、渔业船舶质量和渔业船舶安全保险工作;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加强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和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渔业水域养殖证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渔业船舶作业监管机制,加强渔业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做好渔船油价补贴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农民自备船舶管理工作,继续抓好王二河非法渔业整治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
4.完善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养殖档案制度和养殖场定期巡查制度,加大投入品和养殖环境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做好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行健康养殖,健全畜禽标识和养殖场养殖档案,确立养殖场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建成畜禽养殖可追溯体系,实现全程监控养殖。继续开展“四项”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加快发展现代高效特色渔业
充分利用我县资源、区位优势,推进渔业转型升级,提升渔业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创建城乡休闲渔业,提升冷水性鱼类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实现现代高效特色渔业可持续发展,完成水产品产量4400吨。
(六)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和科技推广培训工作
一是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完成牛杂交改良、羊杂交改良、推广二元母猪、推广杂交猪、推广良种禽;积极发展生态绿壳蛋鸡养殖,加大畜禽养殖实用技术、水产养殖技术、牧草种植和秸秆处理利用技术推广服务力度。引导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参与,推进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二是开展全县冬春季畜牧技术大培训活动。围绕提高基层畜牧业科技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广大养殖户应用先进畜牧业技术的能力,突出抓好畜禽品种改良、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饲料配制、草原建设、动物检疫、畜牧执法、渔业生产、渔业执法等培训工作,完成培训800人次。
(七)夯实饲草饲料保障体系
充分利用饲草饲料、土地资源优势,大力推进草地建设,开展冬季农田土种草,以草食家畜规模养殖企业、家庭牧场、养殖合作社为主体,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推进草牧业机械化运用,鼓励、引导和支持草牧业发展,认真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2016年林草结合工作任务。积极开展饲草饲料技术推广工作,完成草地建设1万亩,其中人工种草0.6万亩,草地改良0.4万亩;冬季农田土种草1.3万亩;秸秆处理利用5万吨。
(八)培育新型养殖经营主体,壮大畜牧业龙头企业
按照“参与广泛、自愿联合、平等互利、管理民主”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养殖大户带头组建合作社,培育一批养殖能手。引导农户参与发展合作社,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推广适合我县实际的家庭规模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家庭牧场和养殖大户。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和“公司+家庭牧场”、“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以禽蛋、生猪、冷水鱼和肉牛产业为基础,培育一批畜牧养殖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等运作方式,扶持推动做大做强现有养殖企业,促使其成为国内知名品牌和大型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创新经营机制,整合和带动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形成集团化经营,产业化分工。
(九)促进市场流通和品牌创建
大力扶持“三品一标”认证(即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重点支持打造生态蛋鸡、肉鸡、牛肉、高原冷水鱼品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畅通畜禽水产品销售通道。规范畜禽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冷鲜肉直销,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
(十)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合理调整畜禽养殖业结构和发展布局,推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禁养区内依法吊销或停止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禁批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限养区主要控制畜禽集约化规模养殖,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量,在严格控制饲养密度的前提下,以发展生态散养、牧养为主要养殖方式,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起,新建和改扩建的规模养殖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粪污治理。
(十一)做好信息监测预警、统计、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畜牧业“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建设,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畜牧业生产的基础数据、资料及信息,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建立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机制。二是抓好畜禽产销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引导全县畜牧业生产。三是要认真做好畜牧业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畜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畜牧业发展工作,确保畜牧业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县畜牧服务中心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发现和解决影响畜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