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的通知》,辽宁省营口、盘锦两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限为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
其中,营口市试点特色主题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盘锦市试点特色主题为专利技术产业化。通知称,经城市申报、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确定北京市昌平区等19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限自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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