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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统筹使用财政资金 助推乡村文化振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为推进乡村文化繁荣兴盛,以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高安市从三方面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助推乡村文化振兴。
一是统筹管理和使用好上级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总要求和“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投入重点、统一管理办法、统一项目审查、统一行文报批、分别组织实施”的“五统一分”工作原则,由财政部门牵头,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并按文化主管部门的考核结果,差异化下拨各类专项资金,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二是统筹管理和使用好各类文化建设的配套资金。上级部门要求市乡两级配套的各类文化建设资金,市财政首先要配套到位。同时,为确保乡镇资金配套到位,每年年初,由市财政按照各乡镇应配套资金数额,统一收缴到市财政专户进行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商文化主管部门,按照考核结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再分配。
三是统筹管理和使用好市级文化专项经费。在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工作经费,由市政府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乡村文化志愿者交通和用餐补贴、乡村文化志愿者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农村民间艺人的传承、乡村文化团体的培育及到外地演出的补贴、文化中心户的补贴、乡村文化活动开展所需设备的添置、村史馆建设的奖补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