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阅读
红花岗区顺利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验收
来源: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1日
12月24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相关领导、专家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红花岗区“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2015年9月8日,贵州省水利厅印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名单的通知》(黔水资〔2015〕22号)红花岗区被列为全省第一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试点名单(全省共10个县、市、区,创建周期2016—2018)。2017年6月30日,贵州省水利厅印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水资〔2017〕17号),提出到2018年,各市(州)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区要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建设标准。
三年来,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悉心指导下,红花岗区严格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落实节水优先的根本方针,扎实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体系。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的相关规定。着力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全社会开展节水行动。在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工作过程中较好的做到了“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加强领导,部署到位;加大投入,保障到位;强化合力,责任到位;铸就共识,宣传到位”。
2018年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相关领导、专家多次对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勘验、质疑答疑、集体评议、听取汇报。综合以上意见,考核验收组认为:一是红花岗区按照贵州省水利厅关于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验收工作要求,完成了创建重点县自评估工作,并通过了贵州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评估工作,创建重点县资料齐全,符合贵州省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验收要求;二是红花岗区高度重视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工作,依据《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创建期各项任务,完成了公共机构节水、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五个方面重点节水示范工程,圆满完成了《实施方案》制定的5大类14个建设指标。相比创建前,全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明显增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创建重点县任务,达到了规划预期目标。三是经过实践探索,红花岗区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工作取得了多项经验:“坚持节水优先,以节水促节能减排;拓宽资金渠道,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为此,验收组一致同意红花岗区通过贵州省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验收。验收会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茂双表示:红花岗区“节水型社会”创建永远在路上。在下一步的节水工作中,红花岗区将在“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创建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节水优先意识、进一步完善节水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力度、进一步打造节水示范载体,让节水工作深入、持续地融入到红花岗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