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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抓好生猪屠宰及病死畜禽处理生态环保专项治理

来源:渠县人民政府网作者:雷映松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环境保护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态环境指导保护工作,按照《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工作要求,渠县全力抓好生猪屠宰及病死畜禽处理生态环保专项治理。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全面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加强工作督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四川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指导屠宰企业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及无害化处理记录记载。
二是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构建全域覆盖、因需设置、便于收集、利于监管的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
三是严防病死畜禽污染环境。建立健全政府牵头负责、业主报告处理、部门监督指导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制度”(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不准丢弃,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督制度,各乡镇须认真做好无害化处理对象、处理记录的留存、统计数据的审核上报等要求。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协作,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双向案件咨询等工作机制,严惩畜禽屠宰及病死畜禽处理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开展标准化屠宰厂试点,加强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城市及其周边小型定点屠宰企业的整合力度,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提高行业集中度,减少环境污染、资源浪费。
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