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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格尔木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扩大融资平台,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宽民营企业准入门槛。按照“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强化协同监管”的要求,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对所有审批和便民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先后5次进行集中清理,取消11项、调整44项、暂缓实施42项、保留88项,21项前置审批变更为后置备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零。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对外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工业投资“负面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等3张清单和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39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实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全面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放宽民间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8009户、注册资本9.8亿元;私营企业3977户、注册资本231.6亿元。
二、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减轻民营企业发展负担。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对政府部门要求的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行政审批受理条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梳理出的8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公布,全力破除民营企业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扩大民间投资领域。目前,民间投资从传统服务业拓展到资源开发、文化娱乐、旅游业等19个行业。不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制度,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199项,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取消和停征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轻民营企业运营成本。制定印发《格尔木市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坚决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压缩办事程序、环节和时限,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民间投资增长98.3%,占投资总量的27.4%,拉动全市投资增长12.8个百分点。
三、积极扩大融资平台,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动力。全面落实深化投融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充分发挥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规范银行收费,严格执行银监会出台的“七不准”要求,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定期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加大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民营企业股权及债权的支持。积极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建立推进格尔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方联动机制。每年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促使更多中小微企业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截至11月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3.78亿元。同时,将4000万元中小企业孵化器资金注入政府担保平台公司,重点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切实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