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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再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来源: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近日,格尔木市大格勒乡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在全乡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2月,该乡首次获得“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017年7月荣获“国家卫生乡”荣誉称号。今年,再次荣获“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