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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加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格尔木日报作者:汤红红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格尔木市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支持和帮助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经筛选,格尔木市共有406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目前,审核通过10家企业,共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0.93万元,惠及职工2218人。
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系生计。格尔木市坚持疫情防控与援企稳岗“两手抓”“两手硬”,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主战场,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传递稳就业决心信心。充分利用QQ和微信工作群、手机短信、电话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稳岗补贴政策,进一步增进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通知全市参保企业登录青海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关注稳岗返还相关政策,确认稳岗返还信息。对在社保系统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主动告知企业,并帮助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的流程。通过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不见面”服务,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取消企业申报环节,由工作人员通过业务信息系统比对数据,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不再提供任何申请材料,真正实现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简化审核程序,由原先的三级审核简化为两级审核,极大地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
该局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企业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一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实际参保缴费职工人数确定。通过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条件标准,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增强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抗险能力。格尔木市将不断优化服务,快速审核办理,帮助未复工复产企业完善信息工作,加速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进度,5月底前确保50%的企业享受政策,9月底前全面完成稳岗返还发放工作。 同时,认真做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