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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优良天数269天,14个国、省控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目标值要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3月1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1年,商丘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蓝天白云、水清地绿已成为常态。
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21年,全市PM10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9.0%,低于年度目标任务9微克;全市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任务7微克;全年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27天,超出年度目标任务32天,三项主要考核指标全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年累计获得省级大气生态补偿资金2900万元,是近年来同期得补资金最多的一年。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14个国、省控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四类水质以上标准,全面消除了五类和劣五类水质,其中,5个国控出境断面水质达到了三类水标准,超额完成了国家、省下达商丘市的2个三类水任务,全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此外,商丘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
成效显著,机制是保障。2021年,商丘市持续完善环境攻坚领导机制、全面落实会商调度工作机制和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工作机制。
实施环境质量末位督查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实行每月一排名,对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开展重点督查,帮助找准影响空气质量的关键问题,采取有效办法解决问题,补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短板。
实施汛期、非汛期闸坝调度会商机制,专人巡河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明确专人、专车、专用设备,对全市主要河流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河流水质异常,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紧盯主要污染源突出精准治污。结合商丘市冬季以PM2.5、夏季以臭氧污染的特点,市生态环境局抓住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因素,紧盯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两个主要污染源,不断提高治理实效;以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为抓手,加快补齐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两个突出短板,推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