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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州市助餐服务让全市老人好好吃饭
来源:毫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曾莹莹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亳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了助餐补贴制度。计划在2022年底,全市建成城市、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41个,2025年底实现全市老年助餐全覆盖。
2025年底实现全市老年助餐全覆盖
按照目标设定,到2022年底,全市将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27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14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14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
2023年,在稳定满足不少于14万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40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24个。
2025年底,全面完成覆盖城乡、布局平衡、方便可及、多元主题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探索多种模式助力老年助餐服务
毫州市将坚持公益性定位与社会化参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探索不同的助餐服务模式。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养老院)、社区(村)级养老服务站、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现有存量设施,不搞大拆大建,通过改建、整合、增加助餐功能等方式,建设一批标准化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或者增加助餐配餐功能,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
支持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饮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毫州市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规定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增设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各级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
此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支持各地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
毫州市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细化就餐补助政策,为养老助餐服务提供稳定保障。
毫州市将统筹中央彩票公益金相关补助资金、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市县区用于养老服务有关补助资金和地方福彩公益金市县区分成经费等各级养老服务方面有关资金,整合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要求各县区设立爱心助老基金,开展募捐,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老年助餐服务,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省级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分担。2022年10月底前,毫州市将指导各地制定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扶持政策。
毫州市还细化了就餐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年龄状况、身体能力、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原则上个人自付一部分、不宜全免,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补助范围、方式和标准由县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支持各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