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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积极落实经费保障支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熊晓霞 万华靖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近日,兴山县印发了《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切实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兴山县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劳务派遣”、退出返聘、执业晋升、绩效考核、村医委培等机制。按照1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配备标准。在待遇保障方面,根据乡村医生岗位能力不同,分四个档次实行差异化保障,每个档次之间分别上浮20%,并缴纳“五险一金”,并为返聘的村医购买人身意外险。
为保障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县财政局在财力较为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共安排725.38万元用于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方面的支出。
据了解,随着最新待遇保障政策的实施,本县乡村医生待遇除缴纳“五险一金”后月平均收入将达到3632元,较之前2672元增长960元。到2025年,将完成“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目标任务,基本建成一支规模适度、职业素质较高、适应基层需要、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能提供基本公共卫生等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