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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州市提升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来源:毫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李锦文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5日

记者从毫州市民政局了解到,毫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再次提升,新标准自今年7月执行,惠及全市22.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7万名特困人员。
根据日前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本次调标,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89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6元。调标后,城乡低保金将略有上涨。
此外,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96元,农村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792元、59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96元,城市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1092元、892元;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2250元、500元、58元,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501元、286元、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