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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一江两水,碧波荡漾;莲城大地,生机勃勃。
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湘潭市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河长制带动“河长治”,筑牢了“一江两水”生态屏障,为湘潭人民守护好了母亲河,守住了两岸青山,留住了悠悠乡愁。
非法采砂全部取缔到位,“三船”隐患实现清零,非法养殖全部退出,非法捕捞全面禁止,443个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整治,4.3万口网箱被拆除、369个拦库退出,鹭类增加到1万多只,“天下水府”又恢复了她的美丽……白鹭、娃娃鱼、桃花水母等重现河湖,珍稀鸟类彩鹮首次在湘潭发现,河长制工作真正从“有名”转向“有实”。
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2019年,湘潭市河长制工作受到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2019年和2021年两次受到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2021年,市水利局被水利部评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服务中心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
着力打好“三大战役”,筑牢一江碧水生态屏障
湘潭市共有222条河流、381座水库、493条渠道、13处公园湖泊、13万余口山塘。如何守住这幅绿水青山图?
——紧盯河湖乱象,打好河湖顽瘴痼疾攻坚战。
自2018年以来,湘潭市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300余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443个。狠抓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完成26处取缔、提升类码头、渡口整治,出台《湘潭市港口码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要求》,半年之内实现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全面升级。重点开展涉河排污(渍)口整治,常态化开展排污口实时监测。加大执法力度,累计对115家不达标排放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全面展开养殖污染、面源污染治理,根据全市河流、水库禁养区、限养区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违规养殖的一律关停退出,符合要求养殖的确保达标排放,积极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化、规范化使用,农业面源污染逐步减少。
——聚焦重点水域,打好水质提升战。
积极开展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全市223户渔民全部退出,910艘“三无船舶”全部上岸,实现“四清”“四无”;实施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严防“十小”企业反弹;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5%以上;建立长株潭联合执法框架协议,开展长株潭非法禁捕、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国控断面涟水入河口水质从Ⅲ类提升至Ⅱ类,河湖水质明显改善。聚焦湘潭市唯一的大型水库,清退水府庙水库湘乡水域4.3万口网箱、10个采砂场、14艘采砂船,取缔退出369个拦库和106处非法矮围,集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退出规模养殖户70家,全面落实库区生态环境动态管理机制,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步增加。
——着眼示范引领,打好美丽河湖创建战。
2021年,聘请专业团队为涟水河进行市域内全段(124公里)幸福河规划设计。采用分步建设法,第一期投入3500万元,打造涟水河口段(5公里)幸福河;通过7个方面的建设,各县(市)区共投入建设资金3亿元完成紫荆河等30余条高标准县级美丽河湖建设;此外,还开展银田村等4个水美湘村示范项目建设和小微水体治理。推动乡级样板河建设。2018年以来,在市县河长办的指导下,各乡镇共对268条河流(段)进行清淤、除杂、砍青、生态覆绿等建设,实现“一年一河段”“一乡一亮点”。
持续打造“三大特色”,深入探索高质量治水管水模式
新形势下,湘潭市不断探索“互联网+”治水的新格局新模式。
2018年,湘潭市率先创建河长制微信巡查举报平台,实现河湖巡查举报、流转、交办、销号网上闭环运行;2019年,率先开发水系电子图,汇集全市各水系水域地理及工程信息,形成覆盖全域的可视化“电子水系一张图”;2020年,率先开发市一级的河长制信息平台和掌上治水App终端。2021年,全市8561名河长、近2000名民间河长、10万多名平台关注者全面使用智慧治水App,开启一体式网络运作,全面开启“掌上管水”“智慧治水”新模式。2022年,湘潭市拓展电子水系图功能应用,集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等领域于一体,河长制智慧治水平台被纳入省河长办试点开发项目在全省推广。同时,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河湖管护能力,湘江城区段全线实现实时视频监控。
重视乡镇基础,畅通落实河长制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湘潭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及评选活动,以此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深化落实“一办两员”,在制度上出台落实基层“一办两员”的总河长令,在规范上制定《基层河长制工作指南》,在实践上注重开展“两员”培训,结合月检查、季督导及“三走一访”等,促进全市68个乡镇(街道)落实“一办两员”要求,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通过持续开展“村村通”广播宣传、在村规民约中添加爱水护水条款、将河湖水环境纳入“五好”家庭评比等方式,全市河湖“四乱”问题和河湖日常保洁问题逐步减少。同时,市县两级河长办开展各类大型宣传活动248次,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做优做强民间河长项目,以“民间河长”引领“全民护水”。自2017年湘潭市成立民间河长办公室以来,民间河长累计巡河101180次,发表巡查周报236刊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80余万元用于民间河长奖励表彰,做到“三有”保证民间河长实打实地开展工作,湘潭民间河长项目荣获全省十佳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案例。
建立健全“三个体系”,织紧织密河湖管护治理一张网
建立健全河长制“1+4”组织架构。“河长+河长助手(河长制成员单位)+民间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的“1+4”履职体系,将湘潭市河湖管护体系推向制度化法治化。
湘潭市定期召开河长制成员单位会议,出台系列区域联防联控制度文件和合作机制,召开民间河长座谈会,新成立民间河长水上中队等职能部门,确保水库联合管控、统一执法、管控到位。
建立完善河湖管护和治理工作体系。湘潭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湘潭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将全市所有水域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实现水系治理全覆盖。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一系列特色制度文件。2019年创新下发“总河长令”,率先由河长下令推动河长制各类突出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湘潭市共下发总河长令13份,河流河长令143份,推进整治河湖突出问题408个,治理河道岸线1698公里,拆除违章建筑物48600余平方米,清理乱堆垃圾32000余立方米,把河长制向纵深推进。
建立“明责、督责、问责”督查考核体系。从2018年起,湘潭市将月计分、季评比情况与年度河长制评价结合起来,排名第一的县(市)区推荐至国、省争取河长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市委市政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党政目标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市纪委和市纪委驻相关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多次联合市河长办和成员单位对上级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市级坚持每季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对发现典型突出问题制作成视频在全市总河长会议和每季的河长办主任会议上播放曝光,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五年来,湘潭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河流水质稳定向好,一大批河湖顽疾得到有效整治。今后,湘潭市将举全力把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朝着“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打造属于湘潭人民记忆的“一江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