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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民政局全力做好社会救助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来源: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永昌县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保障民生的部署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用足政策,用心服务,用情救助,用力监管,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社会救助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综合运用就业成本及刚性支出扣减、财产豁免、“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等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积极实施“资金+物资+服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模式,扎实开展“四个一”基本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723户8722人,发放低保资金8383万元;救助城乡特困供养对象628户651人,发放供养资金566.57万元。
扎实做好城乡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全县共保障孤儿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6名,发放生活保障资金130.94万元。不断强化家庭主体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监护关爱保护责任,建立完善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共育体系,动员引导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主动发现报告和“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实行“先救助、后补齐资料”,做到困难群众和返贫人口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截至目前,全县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363户7284人,发放救助资金1130.83万元。
扎实做好残疾人关爱工作。全面排查残疾人,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及时纳入补贴范围。截至目前,为40312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88.27万元。积极筹措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助洁、精神慰藉等服务。
积极筹集发放困难群众过冬物资。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集中采购一批衣物、米面油煤等救助物资,有效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为567户低保对象、443户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煤炭1515吨(每户1.5吨),为470户490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衣物等御寒物资,为740户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床上用品等救助物资,折合资金327.98万元。
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请方式,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申请。截至目前,共受理救助申请285人,其中通过甘快办线上申请165人、拨打救助热线申请43人、乡镇摸排主动发现并受理77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39人已实施救助,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面集中巡查,持续加强对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城乡接合部等地方的巡查力度,确保求助有门,救助及时,不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0.6万元。
及时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向1890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补助94.5万元;为9351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46.4万元;为58896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人口、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38.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