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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启办理农药零售经营资格审核事项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何秀玲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5日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稳定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即日起至2月17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启办理农药零售经营资格审核事项,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按时提交材料,以便开展现场勘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
据了解,申报范围为本市域内有意向申报农药零售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本市域内《海南经济特区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满三年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同一个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在本市区域内申报一家农药零售经营店。
申报农药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三是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农药经营场所和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设立隔离措施,并与周边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域、学校、幼儿园、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农产品和日杂用品等其他商品、农贸市场、水源地、医疗教育机构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四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卫生、预防中毒、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控制等设施及配送能力,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五是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配备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管理专用电脑一台,并建立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六是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安全防范、责任追溯等农药零售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机制。
提交材料地点:儋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或者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审批二科办公室,联系人:赵工、羊工,联系电话:0898-288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