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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毫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汝平发布时间:2023年04月30日
日前,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新篇章”系列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毫州市始终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效能,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支撑,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2020年3月挂牌成立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评“2020-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有四个单位6次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6人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2022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4件,罚款1376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58件。其中,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手段查处安徽某佳包装有限公司等35起排污许可违法案;综合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安徽某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7起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案;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2起,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被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涡阳县丹城镇后陈自然村污染环境案”,10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查处利辛县某旺新型墙体材料厂等4起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全部被移送公安机关。
做到执法力度与温度有机结合
围绕环境执法工作重点,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惩纠并重的“帮扶式”执法模式,开展一系列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活动,寓服务于执法,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有机结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统一公布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名单101家,实施动态管理,对清单内企业“无事不扰”。
落实首违免罚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全省环境违法首违免罚第一案,共免罚企业43家,免罚金额300多万元,减少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此举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帮扶指导被处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对符合修复条件的被处罚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减少了企业在贷款、评先评优、资金补助、减税降费等方面的影响。开展执法监督帮扶,对企业开展“体检式”帮扶,为企业“开药方”“治未病”,共帮扶企业112家,排查整改问题327个。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积极为民排忧解难,严查投诉举报。建立健全领导接访下访等工作机制,紧盯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强化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环境权益。2022年全市环境保护类投诉举报8427件,同比持续下降54.7%。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安徽、美丽亳州贡献生态环保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