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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王春光:农村减贫应关注农民新变化,激发农民主体性

来源: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 作者:王春光、潘琼阁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0月13日,“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论坛暨首届农村社会学工作坊“在江西南昌召开。
10月17日,我们将迎来第7个国家扶贫日。
值此时机,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项目组采访了会议组委会成员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春光。王春光研究员一直敏锐跟踪农民群体多样性、复杂性和新变化[1] ,重视乡村发展和农村减贫过程中的农民主体性。他围绕“精准扶贫和农民主体性”,详谈政府与农民主体性的互动,农村老年人、干群关系、村医、城乡两栖者的新变化,以及激发其主体性的建议。
 
精准扶贫中,如何探索政府介入与农民主体性的有效互动?
1. 国家从整体上解决乡村发展机会问题,激发农民主体性
实际上,乡村是多样的,农民群体不是单一、静态的。比如我们看老年人比重确实多,但也有一些新情况,中青年主动返乡,城里人到乡村去。乡村是有发展机会的,关键在于体制机制设置,以及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乡村能够提供另一种生活方式,另一种价值实现的机会。这些新情况在这几年越来越明显。
改革开放、现代化进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乡村建设,一个最基本底线是要解决贫困问题,其中农村贫困最难解决。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发展首先来自农民的动力,来自农村的动力。我们不能忽略这一点。
精准扶贫即重视激发主体性,防止依赖性,防止“等靠要”,从整体上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国家要从机制、机会、资源等方面探索解决乡村的发展机会问题,激发农民主体性。在精准扶贫中要加强政府介入与农民主体性的互动。
2. 独龙族乡案例:政府整体介入与群体自主性强化的成功探索
国庆期间我刚去调研的独龙族乡(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是这方面的成功实践。
少数民族的生存能力很顽强,发展主动性也很强。以前,独龙江峡谷交通非常不便,独龙族人生活在高黎贡山深处,进入外界社会、外面市场难度很大,缺少了发展的机会。国家精准扶贫这些年,政府非常重视这里的发展,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居住、教育等条件,进行组织创新、活动创新,唤醒村民主体性,在产业发展、公共意识、集体参与自觉性方面都有很多新发展。
其中有一些比较有意思的组织创新和活动创新实践。比如“每天一扫”,户主将家里布置的情况发到微信群,大家打分,分数可以用来去爱心超市兑换东西。星期一升国旗,升完国旗村民可以上去讲故事,之后打扫公共卫生。通过集体活动,激发村民参与活动的主体性。村民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去年下着鹅毛大雪,村民仍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升国旗。星期三有一个夜校,有人宣传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信息,周五还有跳舞的活动,他们把这些叫做从“火塘”到“广场”。这样,独龙族人整个群体被激发了,公共意识越来越强,社会资本增加,合作可能性增大。
当然,这是比较成功的案例。实际上全国其他地方都在做相似探索,有成功也有失败。
总的来说,农村的发展,在探索当中,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都要建设好,其中首先就是解决发展机会问题。
 
近年来,特定农民群体有何新变化?对于新变化,主体性如何保持或激发?
1.支持农村老年人之间的互助合作
农村现在大多数从事生产活动的是五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合作非常重要。但现在农民之间的传统合作越来越少,因为原来的合作是对等的,前提是劳动力合作。但现在谁家都没有壮劳动力,只能花钱请人。如何把传统合作与现在的合作结合起来,提出了新的组织需要。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激发老年人自身主体性。年轻一些的老人可以关注年纪大的老人,建立相互合作关系。在政策上对这种合作关系给予一定支持。另一方面是通过政府或/和第三方帮助组织,这里面有很多探讨的空间。
2.多方力量组织农民与村干部形成合作关系
在组织上,为了理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村支书、村主任开始“一肩挑”,2019年,这一模式全面推进。政府介入农村的组织化,是必要的,有效的,但也要防止这种组织化把农民跟政府的信任距离拉大。关键在于,国家在农村治理当中有没有一套机制,让村民参与集体发展当中去。
建立监督机制、代表机制是必须的,但只靠驻村干部、乡镇一级介入是不够的,能否引进一些社会力量,帮助农民组织起来,形成干部与农民的合作关系,防止村庄松散化。
我一直主张,不管是精准扶贫,还是乡村振兴,首先要搞社会建设,做好乡村社会治理,在这个过程中把发展融入进去。
3.加大农村医疗改革力度,切实解决村医问题
现在当村医的年轻人少,这个是什么原因?待遇太低,人员非编制,也不像以前那样受到村民尊重和信任。乡村卫生院限制很死。医疗服务下沉、就近就医面临很多问题。这些方面的改革力度还要加大,并且要保证政策实实在在落地。
4.鼓励城乡两栖者的生活方式和生产业态
“十三五”期间,户籍改革推进顺利,截至2019年底,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基本建立,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户籍改革把标签取消了,好处是明显的,但更重要的是背后的权利问题。
一是要为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就业等平等的机会。大家在这长期居住了,孩子上学、医保、养老啊,都享受同等待遇,改革才有意义。
二是农村人口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如物权、居住权,背后是法律法制,是财富制度、人的基本权益的保障,这些制度建设要跟上。
目前来看,城乡两栖者群体还会继续扩大。现在产业结构调整,就业比较难,生活成本提升,同时中西部发展机会也在增加。不少人特别是中西部的人,在外的就业或者生活,都面临着重新选择。不少人往回走,但又不想完全回到农村,他就回到家乡的县城、小城镇,同时又舍不得农村的资源,还有老人在农村生活。现在交通比较方便,县城到村里啊,半小时一小时车程,他们就在县城和小城镇居住、生活、就业,甚至兼业,农村的农业我也做,我在城里也打工。这种兼业现象会是一个很普遍的情况,中国应该推进兼业化。
这是一个取向,另一个取向是一些城市年轻人,想到农村去,愿意在农村发挥他的作用,又不愿意放弃城里的机会,也会出现一个兼业现象。国家应该鼓励这种现象。
这种情况在台湾很明显,有些城里年轻人到农村做精致农业,把许多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带到农村去,把农业做得非常精致、品质很高,城里人喜欢,市场喜欢。这样他们在城乡之间游动。
纯粹的回归很难,应该是在城乡移动,或者说自由式就业生活。我觉得中国要改变乡村振兴之中人力资本、人力缺席的问题,应该鼓励两栖,鼓励这种生活方式跟生产业态。
 
[1]王春光:《当代中国农民分层结构的变化》/李培林等著:《当代中国阶级阶层变动(1978~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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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