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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赵晓峰:构建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

来源: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农民合作社发展和乡村振兴协同机制的构建能够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构建:理论逻辑与实践机制》一文选自赵晓峰所著《农民合作与乡村振兴》。本文聚焦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分析了二者之间的理论逻辑,探讨了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角色定位及其作用机制,以及乡村振兴为农民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提供的新机遇。
小编摘编了此文的核心观点,围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乡村振兴之间的学理关联与相互作用,邀您一起探索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构建的理论逻辑和实践机制。
 
一、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之间具有理论的内在自洽性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对我国城乡关系的重新定义,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至关重要。合作社作为农民共商共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助于将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是乡村振兴中保障农民主体地位和保护农民发展权益的理想载体。
乡村振兴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共财政对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合作社的发展又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产业支撑和组织支撑,形成人才振兴、产业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五位一体的发展体系。由此,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与乡村振兴可以达到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实践效果,构成了二者协同推进机制的理论逻辑。
 
二、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中介组织角色
农民合作社能够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柱力量。具体来看,农民合作社可以建立吸纳人才的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引领乡村人才振兴;进行产业融合和产业创新,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基层组织振兴,推进乡村多中心协同治理;培养村民合作意识和形塑乡村文化认同,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发展绿色有机农业、保护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三、乡村振兴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党和政府对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地位,为乡村输送了人才和资金,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乡村资源,提高农户收入,对于农民合作社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具体来看:有利于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促进合作社快速健康长效发展;强化乡村人才支持计划,为合作社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促进合作社人力资本的提升;推动农民合作社产业结构优化,延长产业链,扩大合作社发展规模。
 
作者简介:赵晓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导,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乡村治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出版学术著作《公私定律:村庄视域中的国家政权建设》《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研究》《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世纪之交的乡村中国观察》等。
 
(摘编:刘扬
审核:潘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