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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陈东琼 张远向: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基层党建文本具大量创新性元素

来源: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基层党建文本与时俱进,具有大量的创新性元素,反映了农村基层党建现代性特色。《农村基层党建政策演进的逻辑理路——基于18个中央一号文件的文本研究》梳理了21世纪中央一号文件(截至2021年)中有关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领域的机制、活动载体、激励举措等内容,为农村基层党建提供了许多创新性思路与方法。
(所属图书:李明、陈东琼:《农村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2023。)
 
党中央立足农村工作实际,对农村基层党建政策与举措不断进行新调整、新优化,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农村基层党建文本具有大量的创新性元素,充分体现了农村基层党建思想与实践的时代性特征。
 
一、创新农村党建工作机制方法,提高农村党建工作质量
进入21世纪,中央一号文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农村党建工作机制方法的创新力度,着力提高农村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党员管理机制。2008年、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广泛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活动,健全农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这进一步密切了党员干部与农民群众的联系,为切实发挥党员的作用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
二是建立城乡党员动态管理机制。2009年、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创造性地提到,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协同发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城乡党员动态管理,是立足于新时期我国城乡发展现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创新性举措。
三是创新村党组织书记任用管理形式。2017年、2019年、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建立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到,落实包括书记在内的村党组织成员5年任期规定,全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稳定、管理规范、监督有效。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稳步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既做到了积极稳妥有序,又实现了保证村党组织书记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的目的。
四是建立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建立第一书记制度是党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2016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一道,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建立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长效机制,重点面向经济贫困村党建薄弱村派出第一书记。2021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这表明在完成脱贫任务、实现全面小康之后,仍要坚持第一书记制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党的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的“三张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查清党建工作的堵点,明确党建任务的重点,明晰党建工作责任,严格党建目标的完成。为明确县级党委党建工作责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真正实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抓得好。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担负着农村党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谁来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给出明确要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和不履行监管职责的要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在农村基层落实好。
 
二、创新农村基层党建活动载体,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经常性开展党建活动是保证党的组织健康发展、丰富党员生活的必然要求。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到拓展基层党建活动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党建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三级联创”活动是指在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中,开展以“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三级联创”活动科学把握农村基层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有利于推动农村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在2005~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6次对做好“三级联创”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不断拓展农村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载体平台。中央一号文件紧密结合不同时期党内教育主题,在农村深入推进党员集中教育活动,比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等,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引导农村党员。
 
三、创新农村党员干部激励举措,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
为更好激励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真抓实干,提高他们带领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关心关怀关爱农村党员干部的创新性措施。
一是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生活保障水平。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创新性地提出: “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根据基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和业绩考核,合理确定奖励标准。为完善基层干部的待遇保障政策,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创造性地提出“一定三有”政策。
二是出台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激励政策。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创造性地提出:“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 2008年、2009年、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考录和选任力度,其中2009年还提到,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针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待遇问题,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专门讲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
三是创新农村基层权力监督机制。2020年和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创新基层权力监督机制,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发挥两者的监督合力。坚决遏制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政治生态环境。
 
策划:潘琼阁 韩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