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常熟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常熟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8〕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常熟市消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2018年常熟市消防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火灾防控基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扩大消防宣传教育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18年常熟市消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适应新时代、新矛盾和人民群众新需要为出发点,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牵引,以推进消防工作“三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两个稳定”目标,突出重点、填平“洼地”、补齐短板,深化改革创新,瞄准靶心防大火,夯实基础控小火,着力构建立体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为建设精致城市和“强富美高”新常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年火灾事故双下降。全市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相对指标控制在苏州市政府预控范围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全面减少一般火灾,全市火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及小火亡人情况得到全面压降。
(二)形成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构建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公民“八位一体”责任制为主的公共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重点推动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全面深化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实现消防设施建设大跨越。按照《常熟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常熟市消防队站及车辆装备建设方案(2017~2019)》以及《常熟市消火栓维护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消防队站、车辆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四)推动火灾防控工作大提升。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力度,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全面深化全民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强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火灾物防技防设施,做实做细火灾防范基础工作,提升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完备责任体系,切实形成良性发展工作环境
1.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各板块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职责任务,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政务督查等内容。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督导职能,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性、阶段性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2.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民政、教育、卫计、文化等部门积极开展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指导制定行业消防管理规定。推动各行业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民政、住建等审批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依法严格审批。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定期通报研判火灾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3.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工作要求。督促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户籍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推动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督促一般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消防设施年度维保检测,继续在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报警装置。
4.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约谈和问责机制,重点加大对较大和“三合一”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对履行消防职责不到位,或因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失火案件和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火灾,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达到“刑罚一人、震慑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全面推进《治安处罚法》第39条“出租房屋视同为公共场所”的扩大解释,对“三合一”场所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个人,依法予以惩戒。
(二)强化公共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1.加强消防规划修编。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十三五”消防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各地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的统一部署,同步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积极推动各地编制消防供水规划,合理布局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
2.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加快推进古里(含战勤保障中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确保年内建成并形成战斗力。扎实做好新材料产业园政府专职消防队项目立项等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和“流动”消防站建设,努力实现灭火救援力量全覆盖,做到火灾“早发现、早处置”,不断强化队伍的联勤联训联动。
3.加强车辆装备建设。统筹实施《常熟市消防队站及车辆装备建设方案(2017~2019)》,加强市、镇两级财政经费保障,抓紧落实新一期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工作,重点加强在用装备作战效能评估,改善装备机构,提升装备效能。
4.加强道路水源建设。依据新修订的《常熟市消火栓维护和管理办法》,加强在工业园区、生活集中区等部位优先开展消火栓智能化改造建设,推动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消火栓纳入统一维保。尽快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旧账”,年内确保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98%,完好率达100%。加强消防车通道、消防取水码头建设和日常管理,着力解决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问题。
(三)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和研判机制,切实找准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推动评估结果落地。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高风险区域场所普查整治,摸清高风险区域场所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引导全社会共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2.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一手抓监督执法,一手抓推动指导,持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强力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板块、部门排查治理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三个专项治理”,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九小”和文物古建筑等七类场所,加强集中整治和常态监管,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发挥市、镇(板块)两级政府挂牌督办作用,挂牌、曝光、督改一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全力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3.做实做强基层消防网络组织。充分借助综治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进一步强化基层网格员培训管理。开发利用“三合一”隐患管理平台,巩固和深化“三合一”管理成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板块消防管理办公室作用,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积极推动居民楼院明确消防楼院长,落实网格化责任。
4.全面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化消防宣传“七进”,紧扣时间节点确定宣传内容,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消防宣传,规范消防政务新媒体运行。推进“全民消防我行动”、“我为消防做代言”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地方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开办消防专题、专栏,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主题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消防官方微信、微博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影响,拓宽宣传覆盖面。强化消防教育馆和消防站对外开放工作,开展群众参观体验活动。加强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两委”负责人、网格员和企事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外来人口等8类人群消防培训,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创新消防管理机制,不断开创消防事业发展新篇
1.发挥消防大数据预判作用。依托“火眼”系统,加强火灾发生概率预测,提高日常巡检指向精确度,督促单位增加自我安全检查频次,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推进微消防平台应用,完善企业建筑及消防系统数据,实现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精细化、透明化管理。
2.创新建立消防信用体系。运用市场杠杆,探索建立单位消防信用记录制度,将消防违法行为纳入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企业法人消防安全诚信状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银行贷款、保险费率确定的参考依据,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3.提高火灾物防技防水平。推进城市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重点单位及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在“三合一”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家庭式商铺等小单位、小场所、小作坊,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办公场所以及住宅小区,推广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
2018年,全市消防工作将紧紧围绕上级总体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全面推动我市消防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强富美高”新常熟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