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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8〕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研究,现将《常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常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我市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7〕146号)精神,结合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原则,突出规模养殖场治理重点,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为主要利用路径,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装备,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为打造精致城市,建设“强富美高”新常熟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原则,以全市生猪年出栏10万头、奶牛存栏0.5万头的控制目标,根据我市养殖业发展现状和市场保供实际,不断调整优化我市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一是种养结合,多元利用。立足我市资源禀赋,结合养殖实际,以发展新型种养结合模式为重点,以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处理模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统筹兼顾,整片推进。统筹我市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保供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持续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绿色发展。以种养结合试点和美丽生态牧场创建为契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生态养殖新模式,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格局。三是政府主导,镇村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项目补贴的形式,建立硬件设施投入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镇、村具体实施运作的运行体系。加快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建立企业适当投入、政府项目支持的运营机制。四是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坚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板块负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措施
(四)建立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体系
1.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环保规定,结合我市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以及“两路一河”重点区域的规划,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点新建和改造提升,对新建和改造提升的养殖场必须进行前期登记备案,并做好相关审批工作。
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调查摸底,逐场摸清畜禽生产及粪污处理基本情况,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种养结合、生态消纳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督促指导开展去向可靠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规范档案记录,强化日常监管。对无治理设施且粪污直排河道和存在养殖污染举报问题的小散养殖户一律实施关停。引导无粪污直排河道和举报风险的小散养殖户实施技术改造,配套必要的粪污收集存贮设施,实行畜禽粪污就地利用或集中处理。建立督查机制,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3.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监测。根据畜禽粪便养分含量和土壤培肥要求及环境容量,开展畜禽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或消纳能力测算,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针对生态消纳还田利用的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以种养循环为主的多元化利用体系
4.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加快技术改造,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提高饲料转化率,实现源头减量。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按照美丽生态牧场建设标准,优化养殖环境,完善机械化生产、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强化过程控制和末端循环利用。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畜禽出栏率。
5.推行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根据常熟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总体要求,结合乡镇土地综合利用规划,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积极探索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产方式,制定《常熟市种养结合试点建设标准》,构建种养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通养殖和种植之间衔接渠道。按照新建养殖场必须位于适养区,改造提升的养殖场可位于限养区内的要求,2018年重点打造梅李镇、海虞镇、支塘镇蒋巷村、尚湖镇湖庄村和常熟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5个环保手续齐全、设施到位、排污达标的种养结合试点,2019年在全市全面推进种养结合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种养结合相关工程建设任务,为打造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奠定基础。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鼓励沼渣、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构建沼肥循环利用体系。加强技术指导,支持在田间地头建设储粪(液)池、输送管网和粪肥运输车辆等基础设施设备,解决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问题。
6.创新综合利用机制。推动建立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粪污处理中心,干粪作为有机肥使用或销售,尿液机构集中收集处理,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六)建立积极完备的支撑保障体系
7.强化政策落实。根据我市“一核三带多园区”的产业布局,以东部蔬菜产业带、西部粮食产业带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大有机肥生产和推广政策扶持。鼓励、督促建有沼气工程的规模养殖场规范沼气生产方式和利用途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农机补贴目录,鼓励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符合规定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
8.加大财政扶持。以绿色生产为导向,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推进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调整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探索以项目形式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
9.统筹解决用地问题。各板块要将畜牧业规模养殖用地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根据全市畜禽养殖规划,合理安排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和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配套设施用地。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鼓励在现代农业园区、自有承包地或流转土地内发展种养结合点,严格按照设施用地管理规定和要求,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按设施农业用地办理相关手续。
三、组织保障
(七)坚持属地责任管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市政府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协调农业、发改、财政、环保、国土、科技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镇(新区、街道)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板块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
(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投入为主,建设和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针对畜禽粪污不具备直接综合利用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议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国家级二花脸保种基地等示范场要带头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九)严格绩效评价考核。各板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根据我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结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等重点指标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机制、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纳入各板块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开展巡查,加大通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