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政策
关于做好山东省政府2017年第二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12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取消、下放、调整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为贯彻省政府要求,做好承接落实工作,现就涉及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共涉及调整416项。取消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2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承接省下放行政权力事项9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4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强制1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承接省交由市县实施事项292项,其中行政处罚287项,行政强制5项;涉养老、教育、医疗领域“全链条”办理办事项目6项。
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省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制定承接方案,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对于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后续监管,不得采取其他方式变相行使。各部门单位要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行政权利事项目录信息的完善和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的编写,并报市编办备案。
三、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做好省政府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承接落实情况报市编办。
四、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将涉养老、教育、医疗领域“全链条”办理的6个办事项目按照事项顺序整合成“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形式。
五、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权力承接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到实处。
附件: 1. 德州市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