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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德州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市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减轻群众和基层办事负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市作风建设会议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德州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含第一批公布事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事项清单情况
德州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含政务服务事项8类953项,其中,行政许可279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确认70项,行政奖励21项,依申请的其他权力事项327项,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220项。经审核沟通确认,确定“零跑腿”事项273项,“只跑一次”事项640项,“跑多次”事项43项,其中,“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占比95.5%。
二、严格落实事项清单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事项清单,凡是列入清单的“零跑腿”或“只跑一次”事项,要为申请人提供能够实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的办事渠道,切实做到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反复跑”,确有违反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三、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
德州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调整程序参照《德州市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德政字〔2016〕 30号)。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清单增加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的,要督促责任部门(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严格落实2号公章制度,理顺窗口工作机制,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德州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市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