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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各镇政府,地方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儋州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儋州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明确2018年全市质量工作重点,落实质量发展责任,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美好新海南新儋州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优势品牌建设,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迈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5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6%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全覆盖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出口法定检验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工程质量目标:大中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其它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90%。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50%。
(三)服务质量目标:邮政、电信、金融服务消费者满意率继续稳步提高;旅游业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逐步接轨,游客满意度明显提升,旅游服务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游客满意度达95%。
(四)环境质量目标:全市各镇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列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全市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入海河流国家考核断面无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国控考核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100%,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主要城镇噪声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达88%以上、夜间达标率70%以上。
三、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质量工作效能。
1.完善质量监管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的全方位监管。构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质量违法信息公开和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强大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完善质量提升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为全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基本遵循,推动完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进一步统筹领导质量强市战略实施、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按照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做好我市2017-2018年度市县政府质量考核各项工作,迎接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对我市质量工作的考核。(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保障质量强市工作经费。以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品牌建设、质量技术基础、质量宣传教育等为重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保障“质量强市”战略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全面质量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1.加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标准,把好生产许可质量关。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公开监督抽查结果,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后处理,积极运用风险监测结果在企业监管中的应用。强化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获证企业生产行为。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儋州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全面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对网络商品质量的抽检,实现对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查检验比例由以前的10%提升至30%。以海鲜排档为重点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现儋州海鲜不宰客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使用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禁未持有检测合格证的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儋州质监局)
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完成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开展市内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完成苗种、产地水产品和罗非鱼等专项抽检;积极申报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三期工程项目;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季度督查工作;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5.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各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大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强化抽检监测和问题处置,加快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继续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样板工程,着力打造“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现代化食品药品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6.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配合省有关部门落实“一县一院”工程,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国家或省级下达的检测计划等工作,加强检测质量控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委。配合单位:市食药监局)
7.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动检查,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8.强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结合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市场督查和质量安全督查,开展对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指导。继续清理、督促完成历史遗留项目的竣(交)工检测和质量鉴定工作;把确保高边坡和路基整体稳定,路面工程防止出现早期病害,桥隧结构安全、提高耐久性作为监督重点,保证公路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儋州公路局)
9.抓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加大对重点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督查督办力度;组织人员进行旅游市场暗访,不定期的对督办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10.深化环境质量监管。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大力推进我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强市级土壤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确保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市生态保护局)
11.扎实有效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实施生产安全责任制。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重点开展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小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环节等隐患问题治理整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管理。坚持深化“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继续做好2018年儋州市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电信服务质量流程穿越测试工作,促进儋州市通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3.推动邮政行业转型升级。指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继续推进“快递入区”“快递进校园”“快递下乡”等工程以及快递营业场所标准化建设,不断探索“互联网+农业+寄递”和智能快件箱等新型服务模式,加强邮政业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儋州市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工作,推动邮政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责任单位:省西部邮政管理局)
14.加强金融服务质量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提升金融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及专业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持续提升电子渠道建设,满足客户服务的便捷化、多元化要求,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风险管控,保障银行业机构稳健运营。(责任单位:海南银监局儋州监管办)
(三)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1.大力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打造儋州经济升级版”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作用,综合运用科技创新、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比对、标准升级、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手段,大力开展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核心的质量提升行动。依托儋州特色优质资源,促进食品产业优质发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以适应民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发展保健品、化妆品等健康类消费品,提升儋州民族传统文化产品和特色旅游产品品质。鼓励加大研发和引进应用先进制造技术,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净水装备、水泥、高性能建筑构件、橡胶等产品质量升级、高端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食药监局、儋州质监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
2.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的要求,聚焦“六大基地”“九大农产品”,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积极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高标准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做大做强热带水果、花卉、冬季瓜菜和特色养殖等优质产品。启动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儋州绿色有机农业发展规划,构建规模适度、三产融合、循环发展的绿色有机产业体系,将绿色有机农业打造成为儋州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王牌”支撑产业。提升绿色产品和优质产品供给比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督查和考核,促进水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食药监局、儋州质监局)
3.大力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推进儋州旅游服务国际化、标准化、信息化,提高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质量水平。推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邮政通信、高技术创新、电子商务、工程设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外包、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中介服务、医疗、教育培训等服务新业态的规范化管理。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服务企业,提升儋州区域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和计生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省西部邮政管理局、海南银监局儋州监管办)
4.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和设备监理制度。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效益和效率。不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
5.大力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开展全市“河长制”市级河长目录河流的水质监测工作,为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投资运营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规范市场秩序。配合推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全市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和跨市县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水质自动化建设水平,增强水环境质量预警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保护局、市农委)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1.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加强宣传和培训推动企业贯彻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儋州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质量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即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严格实施各项质量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自觉履行质量法定责任,严格追究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对于发生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和产生不良反应,企业应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风险信息及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推动质量多元共治。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针对消费维权热点,对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推动消费维权工作重心下移,加强消费维权服务基层站点建设,完善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从区域、行业多角度加大覆盖范围。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加强国有企业质量责任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加强企业内部质量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安全教育。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提升企业员工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结合“质量月”、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强化员工质量意识,形成企业重视质量、员工创造质量、社会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五)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优势品牌。
1.大力开展品牌建设。紧紧围绕儋州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制造业企业分布情况、“六大基地”“九大农产品”以及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及“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和开展品牌评价,健全以消费者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品牌培育认定制度。以培育和创建政府质量奖、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老字号、鲁班奖、绿岛杯、A级旅游景点(酒店),以及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区域品牌等为重点,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深化品牌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确立品牌无形资产的地位,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责任单位:儋州质监局、市农委、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市住建局、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2.加强品牌推广和保护。引导行业协会发挥培育企业品牌、跟踪发布品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品牌建设。结合“一带一路”战略,推动行业协会、企业开展品牌海外宣传推广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品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净化企业品牌发展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筑牢质量技术基础,支撑高质量发展。
1.积极推动质量科技创新。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育和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加强自主研发、联合研发、委托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增加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活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竞争力,促进其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进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外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2.提升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效能。通过标准化管理,完成全市公共场所消除不符合标准的公共信息标志,政府建设的公共场所基本建成标准化的公共信息标志导向系统。积极做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广防作弊电子秤应用,在大型商场、特色产业小镇设置检验检测点,服务民生。创新技术机构体制机制,激发检验检测机构工作活力,夯实服务儋州高质量发展的质量技术基础。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大力推进《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ISO9000系列管理标准,引导、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儋州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加强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创业、旅游、服务等技能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行业软环境建设,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积极宣传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安全月”、“科技活动月”等活动为契机,宣传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市先进典型,宣传优势品牌,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营造党委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深刻理解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的重要意义,提高落实《指导意见》和《纲要》对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的认识,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全面抓好2018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推动具体工作落实。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全年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三)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并于2018年6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总结与2019年工作计划通过党政办公系统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儋州质监局麦芳,联系电话:15008906869,电子邮箱:276099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