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陵城区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陵城区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保证我区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按照“关注民生、尊重民意,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标准,强力推进,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厕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传染病多发、村容村貌差等问题,让全区人民过上健康文明的新生活。
二、目标任务
经统计,我区2016年—2018年总共需改厕户数为57525户,其中,2016年需改厕户数为17383户,2017年需改厕户数为18803户,2018年需改厕户数为21339户,分3年全部改造完成,确保到2018年全区所有有改造需求的农户厕所均达到无害化要求。
三、部门分工
农工办主要负责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抓进度、简报、制定工作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招标、施工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管理、项目验收以及数据的汇总上报;卫计局主要负责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技术指导和项目的验收;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新闻报道、公益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区财政局要按照项目规定,负责落实好省、市补助经费和区级配套资金,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支持,落实改厕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区审计局负责抓好农村改厕项目的资金监管和工程造价评审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各乡镇负责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改厕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具体实施,做好改厕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抓好改厕工作质量和进度,协助住建局做好主要材料招投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四、资金筹措
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省、市级财政分别按照平均每户3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区财政每改一个农村厕所再补贴400元,不足部分乡镇、村视情况自筹一部分,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参与改厕。各级要加强农村改厕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实施步骤
(一)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和陵城镇已改厕模式,重点推广三格化粪池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鼓励使用一体化处理设备。最终确保达到“有顶有盖、不渗不漏、无蛆无臭”的农村卫生厕所基本要求。
(二)严格执行改厕流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符合当地实际的设计图纸。厕具由区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的队伍。村内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90%以上的村庄即为整村完工村庄,整村改厕完工后,由区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验收。
(三)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计部门加强改厕工作的培训指导,对乡镇、村庄具体负责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规范专业培训,保证管理和施工人员掌握技术,按规范施工。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个试点村以整村推进的模式进行集中户厕改造,然后逐步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四)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计局和乡镇要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改厕施工必须有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项目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五)建立社会化管护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完善调度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各乡镇每月1日前将上月农村改厕进度情况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1月5日前报年度农村改厕工作总结报告。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要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改厕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六、考核奖惩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
(二)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按照市政府“乡镇初验、县(市、区)验收、市级抽验”的三级验收模式,改造一批、验收一批。区、镇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成立考核验收组,分年度进行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乡镇负责改厕项目的初验,要逐村逐户进行全面验收;区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逐村验收,每村抽取不低于50%户数;市级每年度进行抽验和绩效评价。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未按照规定完成改厕工作的,相应减少直至停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将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考核内容。在安排上级相关资金时,与改厕工作情况挂钩,向改厕工作成效好的乡镇倾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作为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人员、财力,加强督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整合政策、资金、技术,重点支持农村改厕工作,形成推进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政府是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月度推进计划,将具体任务分配到乡镇,落实到村,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推进和达标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村庄改厕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管理体系,负责改厕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改造后的厕所管理维护、粪渣清理村民公约,及时维修更换老化、破损的厕所零部件,搞好粪渣清运工作,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改厕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区主管部门要逐村、逐乡镇建立工作台账,每周统计、按月向上级部门上报改造工作情况。区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根据各乡镇每月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乡镇在年底考核中适当加分。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改造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从改变群众卫生观念和习惯入手,采取新闻报道、公益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先进经验做法,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健康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