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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格尔木市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格政办〔2018〕64号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
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
《格尔木市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6日
格尔木市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强力有序高效推进全市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着力构建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既是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能有效提高财政涉农资金规模和计划性,有利于规范财政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各部门协同意识,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精准扶贫的整体合力。
二、目标任务
破解长期以来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基本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的资金(不含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
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33个项目,整合资金14519.4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6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892.08万元、企业自筹12.4万元。
(一)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7个,涉及资金74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48万元、省级切块资金399万元。
1. 国有农垦土地确权发证补助项目。市农牧经营管理站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121.75万亩;项目计划投资3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2. 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暨物联网应用)项目。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物联网软件平台,购置安装控制中心及温室外监测设备、日光温室采集与控制设备、日光温室视频监控设备,购置线缆及配套附件。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省级财政支农第二批切块资金。
3. 格尔木市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市财政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全市范围内参照农业部技术规范要求建设,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验收的冷藏库、热风烘房和烘干窑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按农业部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贴;项目计划投资18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度省级配套资金22万元(省级切块资金)、2017年度分配资金165万元(省级切块资金)。
4. 格尔木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补助;项目计划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省级财政支农第二批切块资金。
5. 2017年重点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采样化验)项目。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及防治,建立枸杞示范地1万亩、每亩补贴价值4.5元的农药,开展耕地质量变更调查,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在全市采集化验土样20个、调查相关内容,完善县域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计划投资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省级财政支农第二批切块资金。
6. 格尔木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任务、委托送检枸杞样品65个,购买枸杞质量检测试剂耗材80盒、A3打印机1台,完成3个涉农乡镇和农垦集团所属3个分公司的检测实验室水电改造,开展监管人员技术培训5人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省级财政支农第二批切块资金。
7. 格尔木市家庭农牧场奖补项目。市农牧经营管理站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筛选并扶持辖区3个家庭农场发展农牧业生产,每个家庭农场补贴5万元;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省级财政支农第二批切块资金。
(二)林业改革发展项目18个,涉及资金8571.59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5284万元、市级资金3275.1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4万元。
8. 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格尔木市有机枸杞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良种推广实施面积1000亩,其中青海亿林贸易有限公司实施700亩,格尔木杞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300亩,项目计划投资112.4万元,资金来源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资金)100.00万元,自筹资金12.40万元。
9. 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种植户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造林补助,建设内容包括整地、栽植枸杞苗木和抚育,项目计划投资506万元,补助面积为2.53万亩,资金来源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资金)。
10. 2017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7年新增公益林资金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林地管理、森林防火、公益林建设(幼林抚育6000亩、适生树种培育25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管护房、渠道建设、电力配套)、森林资源管理及档案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20万元,资金来源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资金)。 
11. 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018年人工造林。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人工造乔木林500亩,项目计划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为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中央资金)。
12. 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018年公益林资金。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公益林建设、管护设施建设等,项目计划投资3283万元,资金来源为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中央资金)。
13. 2014年公益林造林项目资金。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继续完成3000亩造林的后续工作,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14. 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地方配套资金。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宣传、培训、购置办公耗材;项目计划投资6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15. 2018年森林综合保险补贴资金。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7.5亩的公益林保险,项目计划投资8.4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16. 林业站林地管护经费。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林地管护。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17. 林业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病虫害防治,项目计划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18. 园林绿化专项经费。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聘用临时工工资,5个游园的保安、保洁工资,油料、电费、水费、养护、零星及突发工程费,项目计划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19. 格尔木市退化林分修复更新采伐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采伐区面积59.7688公顷,本次拟采伐乔木树种5866株,树种全部为青杨,活立木蓄积量为520.866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23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20. 千亩林更新造林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千亩林区300亩地进行栽植乔木、花灌木,安装输水管线等,项目计划投资370.7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
21. 市区13处小街小巷的绿化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市区6处小街小巷绿化,补植补栽常绿乔木、落叶乔木、绿篱色块、花卉等,养护管理期1—3年,项目计划投资77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22. 2018年市区摆花工程。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市区21处主要地段摆花15个品种40万盆,以及造型小品等附属设施,项目计划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23. 2018年市区树木修剪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市区绿地树木、绿篱、草坪修剪,项目计划投资6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支农资金。
24. 山东知青林及沙枣路周边绿化整治项目。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山东知青林、沙枣路周边绿化进行整治,并对绿园进行正常养护管理,共计种植常绿乔木803株、落叶乔木14152株、花灌木2880株、宿根花卉1603平方米、草本花卉11920平方米,U型渠1272米等附属设施,养护期1年,项目计划投资31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
25. 格尔木市河滩绿化工程。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绿化面积10.4公顷,其中种植乔木29393株、灌木4140株、宿根花卉1200平方米、草花10000平方米及节水灌溉设施等附属设施等,项目计划投资495万元,资金来源为棚户区改造金融专项资金。
(三)水利发展项目2个,涉及资金2423.4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820万元、省级资金425万元、市级资金178.48万元。
26. 格尔木市2018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及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市水利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东干渠在铁路桥到7#支渠道需加高;西干渠4#支渠一下渠道底板改造10km、侧板衬砌0.35km、维修0.17km,项目计划投资298.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120万元,市级财政支农资金178.48万元。
27. 格尔木农场灌区高效节水工程。市水利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首部工程:泵房17座,首部系统17套,离心水泵17套,变压器及配配件17套;
(2)管道工程:主干管9.756km,分干管道34.636km,支管道63.453km,Ф16内嵌圆柱补偿式滴灌管3190.233km;
(3)管道附属建筑物:沉沙进水前池17座,阀门井89座,支渠分水17座,放空井112座,出地桩419座;
(4)输电线路:输电线路6.855km;
项目计划投资21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17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25万元。
(四)教育发展项目1个,涉及资金165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324万元、市级资金331万元。
28. 格尔木市昆仑小学建设项目。市教育局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教学用房4928平方米、体育活动室1200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16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1324万元,市级财政支农资金331万元。
(五)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涉及资金27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市级资金70万元。
29. 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沱沱河大型停车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唐古拉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服务用房15间,总建筑面积450平方米,道路硬化1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项目计划投资2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200万元,市级资金70万元。
(六)扶贫专项资金项目4个,涉及资金852.41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815万元、市级资金37.41万元。
30. 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组织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光伏电站1个,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资产受益,项目计划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
31. 贫困户脱贫保险项目。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组织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全市741名贫困人口购买脱贫保险,项目计划投资7.4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扶贫专项资金。
32. 贫困人口综合保险项目。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组织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全市741名贫困人口购买综合保险,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扶贫专项资金。
33. 扶贫项目管理费。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组织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2018年扶贫项目工作产生费用,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涉农部门、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统筹整合资金的工作上来,明确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脱贫攻坚战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解决贫困标准线下的村和人共同发展,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明确责任。统筹涉农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按照“资金性质、管理渠道不变,监管职责不变”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市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具体负责统筹项目对上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审计局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实行奖惩。市委、市政府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工作纳入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机制。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统筹资金使用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
(四)强化监管。市纪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转变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统筹整合后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