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政策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固原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来源:固原市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更好的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对固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了全面普查,确定了东岳山无量殿等4处历史建筑。现按照要求对确定的4处历史建筑予以公布。
原州区人民政府、市规划、文物、住建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已确定的历史建筑制定保护与利用的鼓励、激励措施,调动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保护与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对历史建筑进行挂牌。各级宣传部门应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历史建筑的意识。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