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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霍城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2017年霍城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霍城县应急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编织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和“坚持安全惠民,提升各族群众安全感”为落脚点,深入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不断推动应急管理常态准备工作,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行使好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之责。各乡镇(中心)、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充实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切实承担起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的职能,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将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重建、基础投入等与相关业务有机融合,同计划同安排,逐年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划分,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指定相关处室履行应急管理日常职能,把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做实做细。乡镇(中心)、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应急管理各项职责和任务。

(三)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从制约应急处置工作角度谋划考虑,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保障制度,研究制定财政保障、物资储备、紧急运输、应急征用和补偿、大灾保险、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应急产业扶持、避难场所规划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依法重点对应急办事机构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预警信息发布、协作联动等内容开展督查,指导乡镇(中心)、部门完善与应急相关的保障规定和制度。

二、夯实基础性工作,筑牢应急管理工作根基

(一)加快应急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2017年是应急体系“十三五”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关键之年。要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编制实施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十三五”规划。各乡镇(中心)、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县应急体系“十三五”规划和本行业体系规划的要求,积极承担职责,加快推进各自应急体系“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规划编制要突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管控体系,重点突出核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基础和应急准备。

(二)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风险管理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以人为本、防抗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控和防范工作,推动治理消除一批重大隐患。要推进构建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行等方面的安全预防控制网络,突出车站、地下空间、商场超市等场所,供排水、供电、供气等领域,城乡结合部、开发区等区域,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摸清掌握底数。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制定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要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延伸到基层,乡镇(中心)、村(社区)、企业、学校要特别重视矛盾纠纷和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改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推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要健全专业化监测体系,围绕极端天气、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可预测自然灾害,水利、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重点部位,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等监测预警,扩大监测覆盖面,完善预警响应措施,提升风险感知和预警能力。做好与气象、民政、国土、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互联互通,逐步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四)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和预案管理具体化的标准,加强预案规范化管理,突出预案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加快预案修订工作,特别是增强基层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突出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权威性。推进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相关人员要熟悉预案内容,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各乡镇(中心)、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各自按照预案规定进行响应。同时,要把演练作为推进预案体系建设和锻炼应急队伍的重要举措,年内组织综合联动应急演练不少于4次。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有计划地开展相关类别的应急演练,年内至少组织1次“双盲”(不预先告知演练时间与地点,不预先告知事件类型,用“突然袭击”的方式开展演练)或“实兵拉动”演练。

(五)打造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为目标,以铺开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化建设为突破,持续推行“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落实“七有”(有应急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制度、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避难场所、有科普宣传),坚持“七抓”(抓好工作人员培训,做到工作能力提高;抓好预案修订演练,做到应急常态与非常态有机结合;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有备无患;抓好信息报送,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抓好先期处置,做到及时高效;抓好协助处置,做到配合有力;抓好恢复重建,做到井然有序),全面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七化”(预案管理具体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规范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平台建设体系化、风险管理长效化、宣教培训常态化、基层示范点建设标准化),各乡镇(中心)要按照基层应急管理建设规范标准,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挥和扩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辐射作用,各部门要从行业系统层面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给予指导,以每年15%的速度扩大应急示范点范围。

三、强化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一)加强应急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要当好“三员”,开创应急管理工作崭新局面。一是当好“信息员”。要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范化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伊州党办〔2016〕16号)精神,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应急服务和快速反应机制,牢固树立首报意识、时间意识和效率意识,努力实现“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工作目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地力争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上报文字信息;如遇区域无通讯信号等特殊情况,以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间算起,2小时内必须报告。进一步简化信息报告程序,理顺中间环节,突破“中梗组”,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要增强信息报告主动性,对敏感信息、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及时研判、及时报告并进行核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二是当好“服务员”,提高业务和决策建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干部的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着力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客观科学地为领导分析、研判、决策处置出谋划策,在关键环节“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三是当好“督办员”,提高督查落实和综合协调能力。要充分发挥好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上传下达、风险管控、常态管理等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能力,会安排、会检查,能发现问题,能拿出解决办法,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要不断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把重大节假日、各类法定宣传日宣传应急知识当成一种新常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及新型媒介等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建立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文化宣传阵地,入脑入心地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应急避险和救助知识,增强公众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要不断开拓创新应急管理培训方式方法,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多种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紧贴实战。每年举办应急管理培训不少于2次,指导督促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少于2次。

(三)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在现有公共场所有关建设标准基础上,考虑当地避难需求,进一步拓展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完善应急供水、供电、排污、厕所、广播等基础设施,规范相关标识标志,加大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做好维护管理、物资储备等工作,满足各类应急情况下人员避难基本需求。

四、适应应急管理新常态,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充分发挥应急专家作用。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聘用一定数量的应急专家,适时组织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专家组会议,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政策研究、规划编制、预案评审、演练评估、宣传培训、综合研判、趋势分析、应对决策、突发事件处置、灾后重建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专家决策咨询,必要时请专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按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业化的目标要求,继续加大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建立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能力超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要继续加快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防汛抗旱、气象、地质、地震、森林消防、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环境、公路及城市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城市公共设施保障、电力保障、通讯保障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卫生、食品安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和突发农业灾害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等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自上而下规范建设标准。乡镇(中心)、村(社区)、企业、学校要密切与当地综治维稳、公安、民兵、便民警务站等联系,组建联防联治队伍,开展救援演练,发挥基层一线队伍作用。

(三)科学布局储备应急物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6号)要求,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切实形成保障合力。各乡镇(中心)、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装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通过科学评估本乡镇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规模和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储备物资的种类、数量和应用机制。完善灾害监测网络,加强预警系统建设,提升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储备、调用、更新机制,推进各部门各类物资统筹使用,形成保障合力。各乡镇(中心)、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工作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形成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管理机制。

(四)创新应急协调管理机制。要在现有工作机制上,不断创新优化,切实有效构建社会化“大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和专题会商机制,适时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类别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和会商。要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军地间、兵地间应急协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等机制,完善调度指挥、现场管控、转移疏散、医疗救治、善后处理等联动机制和措施。乡镇(中心)、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等方面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挥好区域联动和救援协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