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政策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处置的紧急通知
来源:海林市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住宅小区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对住宅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处置行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全面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和管理制度,房产办、住建局、消防队、城管局、安监局、城区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住宅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住宅区域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切实将住宅区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力量,开展全面排查
房产办、住建局、消防队、城管局、安监局、城区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力对住宅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建立明细,分类梳理。主要对住宅小区内消防、电梯、燃气管道等重要设施设备;对小区内有可能利用房屋、架空层、车库、储藏室等堆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化学品;对小区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对小区下水道、化粪池存在安全隐患的,尤其是小区的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住宅区域内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中存在的房屋女儿墙闪裂、房顶外挑檐张裂、外墙皮张裂、阳台外张、外墙悬挂物松动(包括牌匾、空调、铁艺护栏、墙面挂筐、外挂灯饰、灯箱、高空烟囱、落水管等)等存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尽快处置。
三、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
房产办、住建局、消防队、城管局、安监局、城区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项排险,逐项清理,逐项落实,边查边改。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即将产生危险的问题,立即进行除险;对有可能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的场所要严密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劝阻,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对小区内消防通道和楼梯通道要确保不被占用和封堵,坚决保证消防通道和出口通道畅通无阻;对电梯、消防、燃气管道等重点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牌,增加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维修养护,及时更新改造,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辖区住宅区域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都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预案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1.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牡市滨江社区住宅楼发生的惨痛事件为教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切实做好全面排查,彻底排除风险隐患。
2.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加强住宅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制度,明确风险防范责任,切实管控好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将风险隐患消除掉。
3.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此次排查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消化和解决,并将此次风险排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制度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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