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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建局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贺兰县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7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住建领域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落实时限、人员、标准整改到位,及时预防安全隐患,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三、任务分工

(一)建设工程冬季停工安全检查。一是检查各建设工程是否对冬停和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停工时是否做到料净场清,并安排专人24小时留守值班并管理停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值班人员是否加强对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留守值班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加强防火、防触电和防中毒等管理,雪后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二是检查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做好冬停和春节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人员在工程停工期间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企业是否按要求每月15日和30日将检查情况报送质监站备案;三是检查停工期间是否冒险从事各类危险作业,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凡宿舍用电未专设开关箱,未统一布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线路私拉乱接或采用电炉取暖的,要求责任主体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到位,施工现场配电箱必须全部上锁,除看守房照明用电外,其余电源必须全部关闭;四是检查放假期间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是否进行断电,塔吊是否都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是否落地,配电箱是否上锁;五是检查值班人员是否用煤火、柴火、易燃有害物品点燃取暖,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六是检查深基坑、护坡工地是否做好临边防护,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责任领导:张孝平

责任站所:质监站

责 任 人:王  瑾、马  颖

(二)燃气方面安全检查。重点对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各类燃气设施(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泄漏报警装置、计量装置、防雷防静电等)的检验情况、消防救援设施设备的配备及保养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责任领导:梁宇鲲

责任站所:物业办

责 任 人:杨  波、杨树青、肖继业

(三)供热方面安全检查。一是检查供热企业供热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管理情况、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配备情况、燃气设备设施安全警示、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供热预警机制建立情况,切实提高供热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确保采暖期安全、稳定供热;二是检查供热企业内部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与责任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供热期间是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责任领导:梁宇鲲

责任站所:物业办

责 任 人:杨  波、杨树青、肖继业

(四)物业小区安全检查。一是围绕住宅小区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二是检查小区监控系统、消防泵房和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枪头和水袋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三是重点针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充电突出问题进行安全排查;四是检查住宅小区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督促物业加大对杂物清理的力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五是检查高层住宅的电梯日常维保情况、巡检情况等进行仔细查看,查看电梯内是否张贴施救电话、定期维保等标识,控制系统功能是否正常,并要求责任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确保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梁宇鲲

责任站所:物业办

责 任 人:杨  波、郭春艳、程旭升

(五)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安全检查。一是对文苑路西延伸路段已完工未通车项目的检查,看是否设置安全围挡,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二是对习岗街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检查,重点检查检查井的井盖是否完好,围挡是否完好,施工临时用电是否拆除,工地留存人员安全用电、用火情况;三是对银川生物科技园南公路段项目检查,检查砂石料是否平整,有无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梁宇鲲

责任站所:项目办

责 任 人:马利军、徐生平

(六)原电机厂家属院城市棚户区改造安全检查。电机厂棚户区改造截止目前拆迁存在用电安全隐患,8月已联系供电局拆除电表并断电,但供电局由于用户阻挡目前未拆除。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工作。

责任领导:邢  冰

责任站所:保障办

责 任 人:魏  民、赵  俊

(七)人防工程安全检查。检查工程主体是否完好,有无渗漏水,工程进出道是否畅通,在建人防工程有无储存易燃易爆等法律所禁止的危险品,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各类灭火器具是否齐全有效,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疏散警示标志是否齐备,人防地下室排除坍塌事故隐患。

责任领导:岳建平

责任站所:人防办

责 任 人:魏军荣、蒋文元

(八)地震监测、抗震设防工作安全检查。一是强化震情观念,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宏观观测、异常核实和震情信息传递工作,确保我县地震群测群防网络稳定正常运行;二是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法检查,确保新建工程设计施工符合抗震设防标准。

责任领导:岳建平

责任部门:地震局

责 任 人:杨利华

(九)危险化工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危险化工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查期间注重与民用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审查,并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责任领导:邢  冰

责任站所:规划站

责 任 人:万  佳、杨  浩

(十)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检查。一是负责检查办公区用电用火安全,防止各类电气及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负责检查设备设施安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全体干部安全防范责任意识;三是每周五下班前及节假日放假前提醒所有人员关闭电源、检查各自用电设备;四是每天由保安对办公区域内进行巡查值班,确保无安全隐患及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任领导:邢  冰

责任站所:综合管理办公室、贺兰县基建项目工地数字化信息监控中心

责 任 人:保  婷、梁罗俊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1月12日-2018年2月2日)。各有关企业要组织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各站所开展专项检查(2018年2月3日-2018年3月15日)。局属各站所要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专项督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各站所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

(三)整改验收阶段(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31日)。局属各站所对所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事故隐患逐一要求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在检查中发现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较差的单位,将依规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站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加强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检查,不得遗漏。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站所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检查、仔细排查和认真治理,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督促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加强巡查,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站所要结合《贺兰县住建局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实施方案》(贺建发[2017]356号)要求,在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公共安全领域非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调动社会积极性,努力构建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