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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惠府函〔2018〕28号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惠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广东省旅游局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的通知》(粤旅办〔2017〕169号)、《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创建重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旅办〔2017〕209号)要求,全面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和“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坚持走优质旅游发展之路,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主动对接广东省打造世界级休闲旅游目的地发展定位,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目标定位,积极探索“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至2019年底,我市全域旅游创建的主要指标基本达到有关验收标准;力争至2020年底,全域旅游创建的主要指标全部达到有关验收标准,实现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比重的20%以上、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的综合贡献目标,实现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应最大化。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 建立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全局,将发展全域旅游作为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要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明确任务分工,每年召开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议;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坚持每季度研究创建工作,统筹项目会审、市场监督、综合执法、产业发展、政策决策等工作。
2. 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积极推动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构建管理内容覆盖旅游领域的新机制,切实加强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督、旅游法庭、旅游质监执法等工作和队伍建设。
3. 创新旅游统计监测体系。改革旅游业统计制度,健全旅游核算体系,建立旅游大数据中心,推动县(区)建立形式多样的旅游数据平台。
4. 编制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创新经济与社会规划理念,高标准编制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将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及要求贯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规划中,推动旅游引领的多规合一。
5. 建立全域旅游发展专家智库。聘请一批国内知名旅游专家学者担任全域旅游发展顾问,建立旅游专家智库,为惠州旅游提供智力支持。
6. 推动政策配套机制创新。出台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引导各类资金参与全域旅游建设,加大对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强化旅游用地保障,优化旅游项目用地政策,在年度用地指标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探索实行重点旅游项目点状供地等用地改革;建立相应的旅游投融资、旅游标准化、文明旅游共创、旅游志愿者组织、旅游人才培养、党政干部培训、旅游工作考核激励等机制。
(二)完善旅游设施建设。
1. 推动旅游交通全覆盖。推动《惠州市旅游发展与交通体系对接专项规划(2016-2030年)》实施,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改善区域公路通达条件,提升区域可进入性,提高乡村旅游道路的建设等级,推进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之间公路建设,形成旅游交通网络。提高游客运输组织能力,开通旅游客运班车、旅游公交车和观光巴士等。
2. 推动旅游厕所全覆盖。推进乡村旅游、农家乐厕所整体改造,5A级景区设置第三卫生间,以A级旅游景区、特色小镇、旅游干道、公路服务区、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饮点、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规划建设厕所项目为重点,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对外服务场所厕所对游客开放。推进市场多元供给和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引导游客爱护设施、文明如厕,营造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2017至2020年,每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不少于30间,全面提升我市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3. 推动旅游标识系统全覆盖。建立定期研究推动全市旅游标识系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度,在全域建立使用规范、布局合理、指向清晰、内容完整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4. 推动生态慢行系统全覆盖。推进旅游风景道、城市绿道、市民公园、骑行专线、登山步道、交通驿站、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规划馆、展览馆、纪念馆、动植物园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打造具有通达、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的主题旅游线路,多渠道、多方面增加旅游公共产品供给。
5. 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全覆盖。在建好景区游客中心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建立全域旅游集散中心,设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因地制宜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景点景区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配置旅游资讯服务功能。
6. 推动智慧旅游全覆盖。建立地区旅游服务线上“总入口”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形成集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线上支付,主要旅游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开发建设游客行前、行中和行后各类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
(三)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1. 推动县域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博罗县、龙门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惠东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推动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申报国家、省级创建单位;至2019年底,全市至少有5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基本达标。推动县域旅游管理综合化、旅游产业特色化、旅游服务规范化、游客进出便利化和旅游环境优质化,全力打造县域全域旅游目的地品牌。
2. 强化核心景区带动效应。充分发挥环西湖、环大亚湾、环罗浮山、环南昆山核心景区的集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在罗浮山游客服务中心建立省旅游商品展览交易中心;大力推进西湖创建5A级旅游景区、巽寮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巩固提升南昆山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成果。全面推进全市A级旅游景区功能升级、产品创新、服务优化三大工程,进一步擦亮山地度假、滨海度假、温泉度假、城市休闲、康体养生、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品牌。
3. 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和“文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要素,挖掘当地文化,突出特色,增加多样性、常态化、全季节性的旅游产品供给。到2019年,全市新建成一批特色小镇、一批A级旅游景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或田园综合体、一批工业旅游示范点、一批特色民宿、4个自驾车旅居车营地、20条旅游示范线路、100个惠州旅游手信等特色旅游产品,形成全域旅游产品格局。
4. 培育旅游新业态。一是推动“旅游+城镇化、工业化和商贸”。建设美丽乡村、旅游小镇、风情县城、文化街区、宜游名城,因地制宜开展工业旅游,积极发展商务会展旅游。二是推动“旅游+农业、林业和水利”。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现代农业庄园,鼓励发展田园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和具备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等新型农业业态。因地制宜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鼓励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镇”。鼓励水利设施建设融入旅游元素和标准,充分依托水域和水利工程,开发观光、游憩、休闲度假等水利旅游。三是推动“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积极利用科技工程、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发展科技旅游,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展红色旅游,开发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夏(冬)令营等研学旅游产品。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美术馆、艺术馆等文化场所,推进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文化体验旅游。开发医疗健康旅游、中医药旅游、养生养老旅游等健康旅游业态。积极发展山地户外、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产品。四是推进“旅游+交通、环保和国土”。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打造旅游风景道和大型交通工程等特色交通旅游产品,推广精品旅游公路自驾游线路,支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开发多类型、多功能的低空旅游产品和线路。建设生态旅游区、地质公园,培育山地旅游、海洋海岛旅游、避暑暖冬旅游等旅游产品。
5. 推动园区型旅游产品建设。加大旅游招商选资力度,建立惠州市全域旅游投融资项目库。重点加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旅游综合体、主题公园(乐园)、大型实景演出等园区型旅游产品建设,推动多要素集群集聚发展,提高产业综合带动功能。
(四)完善服务要素配套。
1.     提升住宿业水平。拓展旅游住宿形态,发展经济型、主题型、度假型酒店和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旅游民宿、帐篷酒店等新型住宿业态;推动全市星级酒店提升改造,提升住宿接待能力和水平。
2. 提升餐饮业品质。深入挖掘民间传统美食,全市建设10个特色餐饮街区和30个特色餐饮镇村。鼓励景区和企业开展各种主题的美食节庆活动,组织开展惠州地方美食文化节、特色美食评比和餐饮名店评选活动。
3. 改善旅游购物环境。推动特色旅游购物街区和旅游购物点建设,大幅度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充分利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大型超市、商业街、步行街等场所,设立旅游购物点。定期开展旅游手信设计大赛,研发生产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培育和创新本地旅游商品品牌。加强惠州旅游手信原产地认证工作,提升惠州旅游手信的质量和信誉。
4. 丰富休闲娱乐内容。发展旅游文娱,建设一批文化创意旅游产品和文化演艺项目,丰富游客“夜生活”,延长游客逗留时间;鼓励市、县(区)推出特色专场文化演出,打造惠州文化演艺名片;推动客家山歌、渔歌、舞火狗、麒麟舞、龙形拳、农民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举办自行车赛、龙舟赛、登山赛、象棋赛、马拉松等体育运动休闲活动,丰富休闲旅游内涵。
5. 完善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建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制定管理激励制度,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打造旅游志愿服务品牌。
(五)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 加强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强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等保护,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优良性、传统村镇原有肌理和建筑元素。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构筑具有特色的城乡建筑风格。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推广节水节能产品、技术和新能源燃料的使用。
2. 建立旅游安全保障及应急机制。出台《惠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惠州市旅游行业应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加强预案演练。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强化旅游、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加大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旅游用车、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
3.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各级、各部门、各涉旅企业要自上而下确立“游客至上”的理念,一切以游客满意为标准,自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旅游标准实施绩效评估,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推出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打造服务人员素质较高、游客满意度高、投诉率低、旅游服务优质高效的旅游环境;聘请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持续开展旅游满意度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及措施。
4. 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开展绿色城乡“护蓝、清水、净土、碧海、增绿、低碳”六大行动,改善美化旅居环境。全面构建环境卫生体系,深入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通景公路两侧环境整治,进一步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o清水治污o绿满家园”三大行动,做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主要涉旅场所干净卫生整洁,涉旅路边、河边、湖边、江边、海边达到美化、绿化、洁化和亮化,实现景区内外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六)强化旅游宣传营销。
1. 打造城市品牌,构建专属形象。建立一套全新的惠州旅游视觉识别(VI)系统,以“一切精彩惠发生”的全新旅游宣传标识和品牌口号为基础,加强对全市旅游形象的整体营销和城市品牌的整合推广。打造“五个一”的惠州旅游宣传基础体系,培育自然之旅等八大系列的旅游品牌及线路产品,全方位塑造惠州旅居目的地新形象。
2. 构建营销联盟,推动客源互送。广泛开展区域旅游合作推广,创新推广方式。在惠州机场通航城市、高铁沿线城市等重点旅游客源地开设惠州旅游(异地)推广中心 。积极引导建立以政府发起、协会主导、企业运营的旅游营销联盟,完善全域旅游营销体系,实现平台共享、渠道共用、客源互送。
3. 整合媒介资源,创新营销模式。扩大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新途径在宣传推广中的运用,借力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微信微博新媒体及智慧旅游电商体系,整合全媒体、全领域营销资源,搭建高效、精准的惠州旅游宣传营销总平台。
4. 促进跨界营销,培育节庆品牌。构建起以旅游为先导的外宣、招商引资、文化交流架构,举全市之力强化旅游营销。通过“+旅游”,放大惠州文化体育旅游节事活动的宣传效益;培育以惠州旅游节为代表的“1+N”个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旅游节庆品牌,促进旅游节庆休闲消费。
5. 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坚持每年举办一场境外高规格的惠州旅游专场推介会,宣传惠州度假旅游资源及产品,大力拓展入境游客源市场,打造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休闲度假城市;探索在脸书、推特等国外社交媒体上宣传营销惠州旅游产品的方式方法,搭建惠州旅游外文网站,加强针对外国游客的口碑营销。
(七)规范旅游市场监管。
1. 加强旅游执法。建立健全旅游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市场监督执法功能;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涉旅领域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损害游客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实现旅游执法检查的常态化。
2. 规范旅游投诉举报处理。建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机制,积极运用12301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咨询中心等多样化手段,形成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旅游投诉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做到受理热情友好、处理规范公正、反馈及时有效,不断提高旅游投诉的结案率、满意率。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惠州市旅游行业“红黑榜”发布制度》,推进旅游企业提质工程,重点培育一批诚信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景区,鼓励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完善旅行社监管服务平台,创新旅行社和导游劳务合作方式,加强政务(商务)导游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导游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综合素养,提升导游队伍形象。
4. 加强旅游文明建设。全面推行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指南,培育文明旅游典型,完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大惩戒力度;选树旅游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评选文明旅游公益大使,培育一批文明导游和旅游从业人员,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旅游宣传推介。
(八)构建共建共享体系。
1. 促进旅游创业就业。建设旅游就业需求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引导,加大技术支持,进一步改善传统旅游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环境,切实为新型旅游企业招募员工创造便利条件。积极引导科技、艺术、创意设计等各类专业人才跨界参与旅游开发建设。重视发展创业型的个体私营旅游经济和家庭手工业。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发展旅游教育,开设特色旅游专业,提升本地旅游人力资源规模和水平。
2. 推进旅游扶贫富民。通过整合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从整体增加贫困地区财政收入、村集体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以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和直接就业、定点采购、输送客源、培训指导、建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区和乡村旅游后备箱基地等各类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通过旅游创业、旅游经营、旅游服务、资产收益等方式促进增收致富。
3. 营造旅游发展环境。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理念,向居民开展旅游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旅游责任意识。
四、实施步骤
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对照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通过宣传部署、组织实施、整改督查、全面迎检、巩固提升五个阶段,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营造创建氛围,务实组织实施,力求全面推进,确保创建成功。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
1.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2. 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建任务,明确创建目标责任,营造全市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9年6月)。
1. 根据创建方案要求,务实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创建任务;
2. 创建任务各牵头单位要细化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市创建方案,制定县(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细化)方案在本方案下发一个月内,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3。 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通报会,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力求全面推进,确保创建成功。
(三)整改督查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1. 由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 根据检查反馈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
3. 各责任单位提交整改报告,由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全面迎检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
1. 认真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巩固工作成果,营造迎检氛围;
2. 进一步查漏补缺,开展旅游市场和综合环境整治,实现全民共建,城旅共融;
3. 制定迎检工作计划,接受省、国家专家组检查验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 对照国家专家组验收检查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提升计划;
2. 查漏补缺,形成常态化全域旅游发展机制;
3. 上报整改提升情况,巩固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党政统筹,制度引领。发挥市委、市政府的主导作用,从惠州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将全域旅游作为一项长久坚持的工作来抓,大力度、大手笔推动惠州全域旅游发展。建立创建工作督查制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和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各牵头单位每月研究相关工作,及时破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深入项目现场,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
(二)精心组织,强化保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细化任务和分工,搞好协调,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完善旅游扶持奖励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人、财、物向旅游业倾斜,对旅游创建项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项目资金相应列入各自部门预算。每年度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全民参与创建的热情。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将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相结合,线上和线下互动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宣传声势,及时宣传我市创建进展与成效,进一步激发创建热情,营造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人人都是旅游主体的全域旅游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