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管办“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工管办“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17〕8号)、《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景府办发〔2015〕30号)精神,按照市安委会部署(详见景安字[2017]9号) 2017年为安全生产执法年。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依法治安和改革创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稳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执法年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因非法违法行为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提升依法监管执法能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具体内容和步骤(一)宣传发动(5月-6月):
6月初,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使监管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掌握执法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1、开展安全生产宣誓承诺活动。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宣誓活动,遵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同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与租赁企业签订责任状,落实各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2、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平台载体作用,在微信公众号向全系统推广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信息化,积极参加政府网站、电视电台等设立的安全生产专刊、专栏、专题。同时,充分利用好“12350”举报平台,发动群总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二)全面实施(6月至12月):
围绕活动主题,组织监管干部具体落实本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实。1、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狠抓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明确检查主体、受检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并严格组织实施。要结合我办生产单位分布状况和时段重点,制订名单和执法时间安排;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的总体安排,明确各项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和执法工作日,落实“严、狠、准、实”的执法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
2、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与问责要求。凡是发生的生产经营性事故,要依法依规由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责,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政府推动指导下,提质增效,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进安全生产“企业参与、持续改进、科学管理、过程控制”落地生根。
(三)总结考核(2018年1月):认真总结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参与执法评估考核工作,通过总结肯定成绩、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办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活动的筹备、策划情况。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具体日常事务由公司综治办负责协调。
(二)严格组织实施。相关企业、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研究和动员部署执法年活动,亲自参加重大执法活动,亲自协调解决活动实施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全系统参与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三)坚持廉洁高效。要依法执法、规范行为;改革创新、务实执法;严格程序、严肃追责;高效服务、重在治理。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确保执法年活动务实创新,廉洁高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企业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执法年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