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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2019年度泉州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通知

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1日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维护人社部门良好形象,根据泉州、晋江文明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7-2019年度泉州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依法履职意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推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造廉洁、高效、务实、文明机关,以实际行动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为我市国际化品质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民主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精神文明生活日益丰富,使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突出,思想道德建设风尚良好,创建工作深入、扎实、科学、高效,从而进一步巩固“泉州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带动全局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在创建中发展,在发展中创建”的理念上来。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工作。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实施文明素质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学习考核、激励等机制,多形式抓好系统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组织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落实 “学习日”和“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党课教育、专家辅导、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说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意识,提高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推进思想道德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道德教育的主线,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刊播“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系列公益广告,着力抓好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礼仪知识普及。要充分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和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让干部职工、来晋务工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参与到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要持续开展“扶贫助残”、“慈善一日捐”和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认真组织对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干部职工参与道德实践的和谐环境。要结合春风行动招聘活动,进行遵德守礼宣传,在各类技能培训会中加入遵德守礼培训课程,督促企业在对新入职的员工培训时加入遵德守礼培训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继续充实扩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组织开展“清洁家园”、“便民利民”、“维护公共环境秩序”、“绿色环保”、“文明劝导”、“慰问帮扶”“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经常性的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家庭开展关爱老人、关爱困难群体等志愿服务活动。要进一步发挥系统学雷锋便民利民服务站的作用,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要加强与挂钩联系的梅庭社区学雷锋服务站的共建协作,发挥双方开展活动的优势,资源互补,共同推进学雷锋志愿活动。要继续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的喉舌作用,为净化网络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四)努力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要进一步增强创建意识,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和本单位创建规划、年度计划,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基础创建工作,培育系统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做文明市民、当文明职工、创文明窗口、建文明单位、树文明新风”“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文明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等活动,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干部职工的工作生产生活中,要推动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要持续抓好社保中心各窗口省级文明行业示范点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创建基础,努力提高创建水平。

(五)强化机关廉政作风建设。要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荣、贪耻”的荣辱观念,促进“风正气顺、人和业兴”局面的巩固和发展。要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勤俭节约和绿色消费之风。

(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大搞婚丧喜庆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也对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和影响,提高干部职工摒弃陈规陋俗的意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大宴宾客、延时开席等陋俗,不办“普渡”、“佛生日”,不唱大戏、燃爆竹、放烟花,自觉遵守各项村规民约。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打破依从陈规陋习的从众心理,形成崇尚新风的良好风气。

(七)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要严格执行机关工作规则,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岗位责任、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要进一步深化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审批服务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继续提升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的服务水平,积极参与110社会联动服务,及时为广大劳动者排忧解难。要加大对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软硬件建设的投入,着力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要以强化监督和增强实效为关键,结合部门实际,继续完善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

(八)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通过健全制度加以规范。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一线通”等活动,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评议工作,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服务。要进一步提升窗口的优质服务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推动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参与创建“巾帼文明号”,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

(九)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切实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中的疏导、引导工作,致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要加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宣传,提高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要继续大力宣传服务企业用工优惠政策。要继续开展“送社保进企业”“城乡居民保在基层”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保意识。要不断完善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制、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

(十)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要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变党员干部作风。要进一步加强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民主作风,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努力打造一个“民主团结型”的好支部。要持续深入推进党建“1263”工作机制。要建立帮扶关怀的长效机制,落实党员帮扶慰问五项基本制度,推进病困党员医疗帮扶工程,建立关怀党员“十必访”制度;要继续扎实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势,确实在活动中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困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主任,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责任到位。各单位要主动认领,并认真落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分解的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创建任务要安排到具体人,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

(三)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督查督办内容,并做为各单位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引导各多的干部职工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营造浓厚的宣传范围。

(二)要加强档案收集。各单位开展文明活动创建工作要注意把握好活动要求,按创建要求体现文明标识,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要及时整理归档,上报局办公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