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政策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拉萨市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经发局:
根据市“两创示范”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拉萨市双创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拉两创〔2019〕9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为促进政府部门对合作社未来的发展的科学研判和政策资金扶持,我局决定对各县(区)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开展绩效管理考核,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65家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考核指标
组织运营指标(13分),经营活动(22分)、社员收益(22分)、企业规模(28分)、社会效益(18分),具体指标和指标解释详见附件。
三、考核要求
(一)县(区)农业农村局(经发局)实地检查和自查评分日期截至2019年7月30日。
(二)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经发局)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对辖区内市级示范社进行实地考核,并按照指标体系对本辖区内市级示范社进行逐一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将辖区内示范社打分情况及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乡村产业发展科。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经发局)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区)市级示范社初评意见及实地检查情况等进行汇总后,会同相关科室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呈请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报市“两创示范”办公室审定。
五、结果运用
对考核不合格的市级示范社,要纠其原因限期整改,纳入下一年度重点监测对象,年内未整改完毕,取消其市级示范社资格。
电 话:0891—6364151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