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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柳州市交通运输局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
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柳江区交通运输工作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在过渡期内对柳江区原有的交通运输管理权限、体制机制等作出相应调整,理顺体制机制,实现柳江区与市区深度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保留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过渡期间原有管理体制保持不变,做好部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综合执法管理权限的划分调整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 宁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贺立堂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周 密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执行副组长)
刘付运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
樊启华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刘继芳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科长
刘沼惠 市交通运输局城市交通管理科科长
李贤兵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李 莹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雷 蕾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李家祥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副主任科员
洪伟林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韦罗琼 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黄连宏 市港航管理处主任
谭 刚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文彩雪 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吴永造 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行政审批科,负责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上传下达、方案制定等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四、部分职能调整划分
(一)公共交通权限划分
柳江区做好辖区内公交线网规划编制、柳江区至所属乡镇公交线路的新增与优化调整工作;负责建设辖区内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公交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权限划分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指导。
(三)交通行政执法权限划分
按照现行行政区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柳江区(即拉堡、百朋、成团、三都、里高、进德、穿山、土博8个镇)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由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余城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四)柳江区现行区域内的交通行业管理职能由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涉及行政区域调整乡镇的交通行业管理职能(包括原年度计划、但至移交之日前仍未实施的建设项目),由划分后的城区相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由市级相应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跨区域的交通行业管理职能,由市级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五、工作任务
(一)规划方面:柳江区负责编制柳江区域内的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2019年6月前),并纳入柳州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2019年12月前)。
(责任单位: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规划建设科、城市交通管理科)
(二)公交线网优化方面:柳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涉及全市跨区域的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工作。柳江区负责本城区内和本城区至所属乡镇的公交线路新增与调整优化工作,涉及新增的柳江区到柳州其他城区的公交线路,在柳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相关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城市交通管理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过渡期内由柳江区负责区域内公交场站、公交停靠站的建设和管理,过渡期结束后,按柳州市本级与柳江区财政管理体制要求,重新调整柳江区域内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主体。
(责任单位: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城市交通管理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四)行业管理方面: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区域的城市公交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城市交通管理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六、保障措施
(一)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与市编办、人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理顺权责关系,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妥善处理好过渡期编制、人员调整问题。
(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市级与柳江区的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三)各责任单位、科室做好推进改革任务中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局行政审批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委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