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南丹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南丹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我县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我县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工作依据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
三、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象为:(1)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2)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南丹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相关工作,成立南丹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国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泽权 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征地拆迁办主任
黎祖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卢荫安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傅 钢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黄晓明 县法院副院长
宁昌维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龙京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岑显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阳益宽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霄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韦建宇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玉永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黎家春 县农业局副局长
傅广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文书良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万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电话:0778-7284191),办公室主任由岑显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阶段的任务要求,落实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待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五、工作分工
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局及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全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县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我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地核查、合法性审查、案件审查、内业资料举证、下达处罚决定、案件移送和总结分析等工作;对各乡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其成效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及建议;按照《规范》填报要求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并上报;审查、整理和归档各乡镇上报的卫片卷宗;汇总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3号)精神,加强与县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林业、农业、安监、电力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卫片执法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整改、检查及验收工作,及时将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卷宗上报县国土资源局,配合上级督查组对本辖区所涉及的2017年度卫片图斑地块进行核查。
(四)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县监察局、人社局:负责对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的建议,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县检察院:负责对违法案件涉及职务犯罪的人员进行依法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县国土资源局移交的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接收并依法处置没收的财物。
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负责组织专家对被违法占用的林地和农用破坏程度进行鉴定。
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利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县环保、工商质监、卫生计生、水电等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不予提供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服务。
六、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5日前,启动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18年1月25日前,根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上报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查处整改初步结果数据。
2018年3月31日前,结合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及2017年度矿产卫片图斑情况,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开采勘查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并整改到位;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填报核查和查处整改结果。
2018年5月1日前,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我县上报的信息系统数据后形成的审核报告,修改完善信息系统数据并再次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0日前,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市级验收工作,并将数据整理报市国土资源局,以便汇总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30日前,配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完成数据审核、警示约谈、实地验收等工作。
根据土地矿产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监察局、人社局按照职责权限,依据15号令启动责任追究相关工作。
七、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
1.动员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强化动员,加快部署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学习培训。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新要求。
3.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我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树立集约节约用地用矿、严格保护耕地理念,共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实地核查。与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同步,逐宗核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判定图斑性质,正确区分合法建设用地、违法建设用地、合法采矿、违法采矿等。
(三)查处整改。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开展整改工作;按要求整理、归档各类文件和卫片卷宗材料并装订成册。
(四)录入和审核数据。根据核查和整改情况,利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填报相关表格;完成市级组织开展的数据集中审核工作,对数据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五)上报成果。县国土资源局按照要求按时报送各阶段成果,于 2018 年5月10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上报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由填表人、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送 3份,纸质与电子文件数据必须一致。相关统计表格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a2103930@126.com,《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全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图斑核查、查处整改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并主动向县人民政府汇报;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县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发改、住建、安监、交通、林业、农业、电力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二)统筹谋划,加强协调配合。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定位、方式和对象变化较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领会新要求,主动适应新方式:一是要做好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利用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摸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以新增建设用地作为工作对象,同步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二是要做好与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的衔接,前移执法关口,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三是要做好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三)严肃整改查处,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卫片图斑数据下发后,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核查,对尚未整改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整改查处。因客观原因难以查处的,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监管和查处职责、整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职责履行到位。发现有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县人民政府将公开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必要时将作为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成果质量。对上报的各种纸质和电子数据表格,填表人、审核人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五)建立半月报和专报制度。县国土资源局每月13日、23日前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半月报内容包括我县工作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市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半月报或专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六)落实共同责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以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号)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河政办发〔2013〕138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在做好一年一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日常执法监察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关系,加强日常巡查、案件查处等工作。强化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区域的动态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超、李哲旭,联系电话:0778-7284191,邮箱:ndg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