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商务局公文管理制度
一、凡送本局的所有文件及正式公文,一律由办公室收发人员贴好文件处理卡,由办公室及时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并按领导阅示的意见传阅和送达文件。对重要文件,办公室要送局长、副局长普遍阅知,一般事务性文件要根据分工,送达局长及相关副局长阅知。局长和副局长阅文完毕后应在公文处理笺上作出具体批示或提出实施意见。紧急公文不得积压,由办公室送领导审批后,再按阅示的意见传阅和送达各股室存办。 二、草拟、审批文件的原则:凡以商务局名义行文的公文,一般由负责该职责范围的职能股室草拟,涉及几个股室的,经局务会议研究确定草拟人,文件由局长签发。全局性重要公文由局领导授意安排专人负责草拟,局长签发。一般事务性公文,可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局领导签发;各股室所有公文必须送交办公室收发人员备案。 三、严格文印审批制度。原则上尽量减少发文,对必须下发的文件,须交办公室审批、局长签发后方可打印。四、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打印实行登记签收制,每年年终除本局签发的文件外,上级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收发人员到各科室清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