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和乐乡委员会 渠县和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乐乡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乐乡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工作方案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我乡位于流江河畔,下游有清溪集中饮用水厂,保护河水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乡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按照县委的具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不动摇,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领导。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党、政河流管理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河(段)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坚持依法管护。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塘、库、堰、河流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严禁涉河违法活动。3、坚持属地管理。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各村(社区)按行政管辖所涉及河道落实河(段)长,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4、坚持生态优先。建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建立河流污染治理责任体系,加强涉河排放监管,严格污染责任追究。正确处理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5、坚持层级考核。建立河流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考核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全乡所有河流、溪沟、塘、库、堰。
三、实施目标和实施时间(一)实施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塘、库、堰管理措施;河、塘、库、堰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库堰塘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污染整治方案:
1、 2018年乡政府全面清理水库、塘、堰承包合同,凡承包到期已满的,一律退出养殖承包,禁止再签订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水库,原则上协商解除承包合同,确因特殊原因不解除的,现已签订补充协议,实行人放天养。2、禁止直接向河流投放化肥,饲料,粪便。
3、全面禁止在流江河纵深300米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对环保部门验收未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停。4、各水库、堰、塘、河流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确保下游饮用水水质二级达标并不反弹。
(二)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四、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建立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包含全国水利普查的河湖以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和老百姓通俗认为的河道。(二)总体构架。根据我乡目前流江河管理体系,构建乡村二级“河(段)长”组织体系。
1、由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乡长任总河长,其余党委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流江河所经村(社区)设立段长。由村(社区)支书、主任担任。
3、各级河(段)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乡设立总河长,乡成立河长制办公室。(三)组织体系。乡级实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乡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乡长担任总河长。乡内流江河和乐乡段1条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乡级总河长及乡级河(库)长名单、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和乡河长联络员单位(详见附件1、2、3、4)。
五、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质监测监控。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加强水域岸线划定和管理保护
划定河道岸线保护范围,禁止挤占河道耕种或建(构)筑物。修复部分垮塌堤岸。2、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境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切实减少沿河农业面源污染。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1、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杜绝垃圾往河道乱丢。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督促达标排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宣传,禁止使用高毒残留农药,合理使用化肥。减少农村面源污染。2、着力推进流江河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流江河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清淤,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流江河清淤工程,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大力实施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流与河岸垃圾清除,加强河流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流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逐一落实河道保洁工作,督促涉河养殖业主达标排放,关停禁养区养殖场。加强水质监测力度。2、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2020年前内完成截污管网铺设,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推进沿河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流江河两侧企业、畜牧业等污水排污口全面封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1、推进河域生态修复
实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2、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10米内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及河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库两侧50米距离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对有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库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
(六)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严格的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六、职责分工(一)组织协调机构
乡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二)“河(段)长”职责
“河(段)长”是所负责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段)长”和有关责任人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段)长”进行约谈。(三)“河(段)长”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片区水务站和乐乡负责人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库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片区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乡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乡规建办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片区林业工作站负责指导、监督林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和修复工作。
学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乡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乡河库。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生态和乐”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积极解决污染河水的违规违法活动。“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社区)。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手机微信、广播、标语、会议等形式,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附件:1.和乐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和乐乡乡级总河长及乡级河(库)长名单
3.和乐乡河(库)长办公室成员名单4.和乐乡乡级河长联络员单位
附件1
和乐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周正茂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李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王 霞 乡党委副书记成 员:程 英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潘广德 乡纪委书记陈 欢 乡政府副乡长
附件2
和乐乡乡级总河长及乡级河(库)长名单
第一总河长:周正茂 乡党委书记
总河长: 李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流江河河长:周正茂 乡党委书记将军沟河长:李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龙洞沟河长:王旭 和乐乡双盘村村主任响水滩河长:王汝春 和乐乡响水村村主任
黄家沟河长:颜荣 和乐乡东阳村党支部书记方家沟河长:蒲全奎 和乐乡东阳村村主任
流江河西阳村段河长: 潘广德 乡纪委书记流江河和乐社区段河长:程英 乡人大主席
流江河河垭村段河长: 王霞 乡党委副书记流江河双盘村段河长:李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流江河东阳村段河长: 周正茂 乡党委书记龙洞水库库长: 李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黄家沟水库库长: 周正茂 乡党委书记周家沟水库库长: 陈 欢 乡政府副乡长
附件3
和乐乡河(库)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陈 欢 乡政府副乡长
副主任:周维东 乡环治办主任成 员: 袁秀仕 乡卫计办主任
雷 波 乡农技站站长宋建国 乡民政办主任
陈碧国 乡规建办主任张长琼 乡财政所所长
王成伟 乡畜牧站站长
附件4
和乐乡乡级河长联络员单位
流江河西阳村段联络员单位:乡卫计办 (联络员:袁秀仕)
流江河和乐社区段联络员单位:乡农技站(联络员:雷 波)流江河河垭村段联络员单位: 乡环治办 (联络员:周维东)
流江河双盘村段联络员单位:乡畜牧站 (联络员:王成伟)流江河东阳村段联络员单位:乡民政办 (联络员:宋建国)
周家沟水库联络员单位:乡财政所 (联络员:张长琼)龙洞水库联络员单位:乡规建办 (联络员:陈碧国)
黄家沟水库联络员单位:乡民政办 (联络员:宋建国)龙洞沟河联络员单位: 乡畜牧站 (联络员:王成伟)
将军沟河联络员单位: 乡农技站 (联络员:雷 波)响水滩河联络员单位: 乡财政所 (联络员:张长琼)
黄家沟河联络员单位: 乡民政办 (联络员:宋建国)方家沟河联络员单位: 乡卫计办 (联络员:袁秀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