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中国县市库   >   县市政策  > 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县市政策

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来源:黄浦区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沪府办发〔2015〕3号),不断深化黄浦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总体安排,结合黄浦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服务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布局,遵循市委市政府对黄浦发展提出的“四个标杆”、“四个前列”和“四个进一步”的具体要求,深化落实化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各项工作,在黄浦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总体框架下,立足区域住宅小区实际特点,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建管并举,既要持续推进各类民生实事项目,又要完善社区共治机制;坚持近远统筹,既要谋划当前,铆住难点瓶颈、补齐民生短板,又要放眼长效,优化管理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坚持点面结合,既要结合区内“一带一路一环”区域整体建设,聚焦治理重点先行先试,又要由点及面凸显辐射效应,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最终实现黄浦“美丽家园”建设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问需于民,努力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着手,将“美丽家园”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抓手,紧扣小区的不同特点,分层次、有侧重地推动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千方百计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足感,让黄浦人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二)部门协同,努力构建系统化小区治理体系
作为“美丽黄浦”建设的重要组成,将“美丽家园”建设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范畴,注重小区治理与城市管理的统筹衔接,注重小区治理的顶层制度设计,充分整合各部门管理力量,形成管理组合拳,推动小区综合治理向多部门协同、多措施并举、多项目统筹转变,有效破解小区管理难题。
(三)重心下沉,努力完善共建、共治的管理新格局
将“美丽家园”建设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街道属地管理优势,结合地域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有特色的小区综合治理经验。充分发挥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将管理重心、管理资源下沉至基层社区,形成规制健全、民主协商、运作有序的小区共建、共治的管理新格局。
(四)规范管理,激发物业服务市场运作的活力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市场、尊重市场,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既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化、集团化运作模式,又要更加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公开、透明、良性互动的市场竞争氛围。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通过推进惠民实事项目、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完善社区共治机制、健全行业监管体系等各项工作的协同推进,到2020年,使黄浦住宅小区管理符合城区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通过打造“花园社区”、“整洁社区”和“宜居社区”,全面建成一批黄浦“美丽家园”,小区居住品质明显提升,让群众更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
——环境更优美。美丽家园建设实现全覆盖,小区各类惠民实事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住房全面实施房屋修缮,改造内容和形式更为多样、修缮标准同步提升;电梯加装及留改项目等群众最为欢迎的改造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小区环境及房屋居住能级得到明显提升。
——居住更安全。房屋结构性安全基本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安全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的住宅小区应急保障机制全面建立。
——秩序更井然。小区管理更加有序,违法建筑、“居改非”、小区停车、建筑垃圾堆放等管理顽症得到有效遏制和疏导;垃圾分类推进实现全覆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规范;业主委员会基本实现规范运作,居民区党建联建不断深化。
——服务更优质。全区物业管理制度体系更为完善、行业监管更有力;物业服务窗口文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人才培养初见成效,培育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的物业经理、物业工匠服务小区管理;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标准明确、管理精细、质价相符、监管有力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分类推动“美丽家园”创建
1.努力创建“美丽家园”。全面优化小区环境,打造一批“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的示范小区,区分小区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实现品质提升,实现“美丽家园”建设全覆盖。在高品质住宅小区内,精益求精打磨服务品质,打造一批“花园社区”;在一般住宅小区内,对标高标准的管理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日常管理秩序,打造一批“整洁社区”;在老旧小区内,重点向条件的老旧小区倾斜,统筹推进政府各类实事项目,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并配备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抬高保障底部,逐步实现小区管理向专业化转型,打造一批“宜居社区”。坚持由点及面的推进方式,2018年,结合区内“一带一路一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推进,聚焦重点,先行建成99个“美丽家园(小区)”,到2020年,力争在全区建成308个“美丽家园(小区)”。
(二)持续推进惠民实事改造
2.推进老旧住房综合修缮。有序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进一步提升旧住房修缮改造的投入与标准,每年完成各类旧住房修缮超过3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超过1万户。其中卫生设施改造做到“应装尽装”,在有条件的区域逐步推进厨房设施改造等实事项目,在20个小区内试点实施“黑色污染”治理(架空线入地),优化小区整体环境。到2020年,确保各类旧住房修缮面积超过9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超过3万户。
3.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健全覆盖各类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常态长效机制,完善房屋定期检测、维修以及限制使用等制度,全面完成1.6万平方米一般损坏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完成全区旧住宅和高层建筑外立面的安全排查1000处,基本消除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外挂结构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完成消防设施改造18个多层小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实施老旧小区消防喷淋设施更新改造,到2020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消防喷淋设施更新改造。
4.实施小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着力加强对小区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努力构建“智慧”社区;对600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进行安全评估,对100台存在安全使用隐患的电梯进行修理、改造和更新,同时,继续扩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继续推动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018年,在60个住宅小区内实施项目建设,到2020年,力争在120个住宅小区内实施该项目建设,并有效运转,方便居民使用;加快理顺供水管理体制,全面实现住宅小区供水企业管水到表,着力推进2000年以后建造的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工作;推进水、电、气“三单合一”试点工作;推进雨污分流整治工程;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
5.推动留改项目试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留、改、拆”的城市更新总体思路,继续探索拆落地改造、里弄房屋修缮等不同工作路径,着力推动复兴东路404弄项目、8号街坊一期、二期改造试点,探索研究瞿溪路1200弄、保屯路211项目的前期方案。2018年,完成复兴东路404弄项目改造收尾,启动承兴里8号街坊一期改造试点。到2020年,力争在改造项目试点推进基础上,初步形成黄浦留改项目的流程规范。
6.加强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缮。加快优秀历史建筑普查编册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资料库;加强优秀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形成专业性保护保留建筑管理导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和推进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加大保护性修缮力度,到2020年,计划实施优秀历史建筑修缮10处,打造一批让文脉存续、居民满意、游人难忘的城市地标。
7.重塑衡复历史风貌区住宅品质。以衡复风貌区整治为契机,注重风貌保护与民生改善相结合,聚焦复兴公园板块、西成里板块等重点区块,统筹推进区域内建筑修缮和违建整治,实现住宅小区微更新。2018年,推进试点启动区各类项目,基本完成西成里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19年,将工作重点向整个风貌区拓展。到2020年,形成米丘林公寓居住类文保点修缮等一批标杆工程。
(三)大力改善居住小区环境
8.加强小区环境整治。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占用消防车道、电瓶车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环境管理顽疾;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净化、美化楼宇环境;推动网格化管理由8小时内向24小时延伸,由住宅小区围墙外向围墙内延伸,由住宅小区管理向社区治理延伸。
9.开展无违建居委(街道)创建。健全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协调、督查、考评机制,完善巡查发现机制,聚焦六大类违法建筑重点,坚持“公字头”带头先拆,以销项方式加大拆除力度,快速拆除、从严处罚新建违法建筑。2018年,力争完成80%的“六必拆”违建任务;力争全区“无违建创建先进居委”的创建完成率达到80%以上,5个街道创成无违建创建先进街道。到2019年,全面消除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力争无违建先进居委创建完条成率达到100%,10个街道全部创成无违建创建先进街道,努力使“无违”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10.持续开展“居改非”整治。有效遏制居民投诉反映较为突出的“居改非”现象,尽可能消除对市容环境、市场秩序、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到2019年全部消除利用“居改非”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全面遏制“居改非”新增蔓延现象。
11.加强垃圾综合治理。规范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制度,建立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信息制度,逐步形成市场信息共享机制。到2019年,住宅小区临时堆放点设立达到全覆盖;完善符合黄浦老城厢特点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模式,改造、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监督收运单位分类收运。2018年,绿色账户覆盖16万户,60%居住区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五有”标准,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开通绿色账户全覆盖。到2020年,绿色账户累计达22万户,全面建立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
12.疏导小区停车难。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指导,指导业主建立车辆停放管理专项制度,完善停车矛盾调处机制,推进停车错时共享,预防和减少因停车引发的矛盾纠纷。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四)全面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品质
13.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实施住宅小区保洁、保安、保绿、保修“四保合一”的管理模式,针对我区实际,着力推行封闭式、半封闭式和组合式多元管理模式,以适应成片售后房小区、老式公房小区和零星公房小区的不同管理要求,通过“四保合一”使我区老旧小区管理得到整体改变。同时优化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奖励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全区统一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
14.规范物业窗口建设。完成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和管理处标准化建设540个小区。推行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规范化建设,规范保安日常服务行为。推行住宅小区管理处规范化建设,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统一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标、胸标),改善窗口形象。
15.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健全物业服务应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区属直管公房管理集团回归住房民生保障的基础性功能,发挥其在小区物业服务及房屋修缮、防汛防台、房屋抢险救助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强区内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建设,加大专业应急抢修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培养专业应急抢险和维修人员队伍,以永业集团应急平台建设为示范,积极推广至全区公房管理集团,制定应急维修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实现管理网络化和智能化;引入社会化专业维修资源,进一步提高应急服务保障能力;依托区-街两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级和街道层面物业服务应急协调保障机制,发挥区属公房管理集团作用,对无人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抛盘小区进行托底保障。
(五)不断完善社区共治机制
16.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建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为先导,强化居民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通过合法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成员100%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其党的工作小组组建率达100%;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和业主委员会党的工作小组作用,帮助业主树立主人翁意识,培育积极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心骨”和“热心人”,带动业主有序参与自我管理活动;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达到50个。
17.加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依托社区各类自治共治平台和“三会”、居民区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管理的有效引导,强化对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实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小区日常事务的综合协商机制,实现小区各类问题的提前发现、就地化解。
18.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建立业主委员会筹备(换届改选)小组成员培训、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前和任期内培训制度;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前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健全业主委员会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监管,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化评估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行为,到2020年,业委会组建率达95%,规范运作达标率达75%。
19.完善业主自治管理。引导业主通过自治方式,修订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等小区管理文件,明确小区内装修问题、宠物问题、高空抛物、小区停车等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小区业主对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的主体责任,明确维修资金续筹等问题的具体操作路径,强化小区业主的主人翁意识、文明意识;参照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机制,继续解决本市2001年8月1日以前原侨汇房、外销商品房和部分动迁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缺失问题。
20.鼓励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推进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在各街道全覆盖,对小区事务提出专业意见,对小区综合治理实现有益补充;建立各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以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指导,各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调解长效机制。
(六)健全物业行业监管体系
21.加快推进区内物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区级房屋管理(物业管理)事务机构成立,推动各街道依据自身特点同步建立街道层面物业管理事务机构,构建区-街两级房屋管理体系,承担小区综合治理、房屋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22.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承诺制度,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发布机制,依托协会力量,形成一套符合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信用管理制度,从企业经营管理、小区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管理、违规行为记录等环节入手,建立企业信用综合管理体系,并同步健全发布机制,强化信用和项目管理实绩在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项目评优等环节的应用。
23.构建行业综合评价机制。健全物业服务热线报修投诉处置考核机制,完善行业公众满意度测评和信息发布机制;根据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建立的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估制度;建立住宅物业服务政府监管公示制度,落实区-街两级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建立街道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评价机制;用好专业社会服务组织作用,探索建立以街道为主的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工作评价机制。
24.形成相应市场退出机制。在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机制建立的基础上,探索相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设置企业运营的基本信用、服务品质及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形成“汰弱留强”的市场经营环境,避免恶意低价竞争,扶持优质品牌企业输出品牌管理资源,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
25.培育物业行业人才队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和立功竞赛活动,建立多层次的行业队伍培养机制,培育一批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班组、项目经理和一线保安、保绿、保修、保洁人员,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探索推进物业小区经理负责制;加大物业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员、综合维修人员等相关岗位职工培训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物业工匠。
26.推动市场良性发展。建立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信息制度,公示收费内容、标准及监督投诉电话;引导帮助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价格,并探索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价格评估服务,促进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黄浦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区委分管领导及区政府分管领导共同牵头构建双组长制度,领导小组于区房管局下设办公室,共同推进美丽家园创建。
(二)加大投入保障。强化工作推进中的资金保障,支持“美丽家园”建设相关的项目投入,建立科学的资金保障使用保障机制,项目的确定与使用通过区-街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商统筹机制,确保资金投入的最大效能。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评估和使用监管,合理、高效、规范地使用财政资金。
(三)强化检查督查。结合区政府工作目标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督查等事项,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以及“美丽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通报考核结果。发挥绩效考核对“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推动作用,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四)重视宣传引导。加大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强化市民群众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主体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