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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政策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杭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杭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蓝玉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曾柏涵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傅林增   县人社局局长

委    员:郭伟龙   县人社局副局长

赖永生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邱小琼   县企联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马 剑   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二)研究分析、组织协调我县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三)研究制定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四)审议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五)统筹指导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

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