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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宜昌市鸦鹊岭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

来源:宜昌市夷陵区物价局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3日

宜昌市鸦鹊岭自来水厂:

为加强自来水价格管理,保证供水企业正常经营,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政府决策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和《宜昌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并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综合听证会和鸦鹊岭镇政府意见,经我局集体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将宜昌市鸦鹊岭自来水厂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2.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2.6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3.5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包含水资源费。

二、对用水量较大的用户,可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在不超过规定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三、对城镇低保户继续施行优惠政策,即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0立方米以内的按1.7元/立方米执行,超过10立方米的,超出水量按新水价标准执行。

四、以上价格自2017年12月抄见水量执行。

五、请你厂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收费处醒目位置搞好明码标价,接收社会监督,确保调价方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