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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昌县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向乡镇、村(社区)延伸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昌县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永政办发〔2018〕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永昌县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向乡镇、村(社区)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永昌县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以下简称“四办”改革)向基层延伸,提升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永昌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各乡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依托实体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2018年7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机构在各乡镇、各村(社区)的全覆盖。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中心)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理、“最多跑一次”。全县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全县域通办。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宗旨、利企便民。遵循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便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聚焦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立行立改,确保改革措施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
——坚持改革取向、创新管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层层推动落实。
(四)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底前,各乡镇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任务和进度安排,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审改办)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6月至7月底,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优化政务服务,组织落实“四办”改革各项任务。
(三)督查评价阶段。2018年8月上旬,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审改办)牵头,对各乡镇推行“四办”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乡镇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各乡镇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xxx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并在现有政务大厅正门显著位置悬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标识,在大厅内醒目位置张贴“四办”改革相关宣传标语。大厅配备统一的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休息椅、饮水机、填写台等设备,设置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点,满足办公和便民要求。各乡镇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大厅日常管理制度,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二)科学合理设置办事窗口。各乡镇要切实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5号)精神,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转办、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2个综合受理窗口,根据工作情况设立2-6个即办件窗口。综合受理窗口专门负责群众办事的业务咨询、要件受理、转办催办和结果送达工作。即办件窗口主要负责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惠农补贴、综治司法等各领域即办件的办理和业务咨询工作,也可承担本领域其他事项的后台办结工作。各乡镇食药所和乡镇工商所要积极与所在乡镇衔接落实进驻事宜。河西堡镇还可增设供热、供水、供电等服务事项,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促使便民服务事项由乡镇各部门自行受理向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转变。各窗口必须悬挂窗口名称、办理事项名称,放置工作人员工作牌、办事指南。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选派(办件量大的部门可选派2人,综合受理窗口也可以选派未入驻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所有窗口实行A、B岗工作制度(A岗为窗口常驻工作人员,B岗为A岗顶岗,A岗人员因故离岗时,B岗人员及时顶替,确保窗口不出现缺位空岗、不影响窗口服务事项的办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食药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三)梳理公布乡镇“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根据《甘肃政务服务网金昌市便民服务事项目录(试行)》和乡镇工作实际,县审改办梳理确定了《乡镇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详见附表),各乡镇要对照目录梳理一批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经县编办(县审改办)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确保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通过减环节、减材料、优化流程等方式,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限,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即办件比例。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四)开设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中心)。各乡镇要将“四办”改革延伸至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中心)建立、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所有村(社区)要保证互联网全覆盖。各村便民服务点显著位置要统一悬挂“xxx村便民服务点”标识牌,醒目位置要张贴“四办”改革宣传标语。各村便民服务点要开设综合受理平台,常驻工作人员1名以上,悬挂办事事项名称,放置工作人员工作牌和办事指南,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等基本设施。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正门要悬挂“xxx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标识,醒目位置张贴“四办”改革宣传标语。开设一定数量的办事窗口,常驻工作人员多名,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休息椅、饮水机、填写台等设备,悬挂窗口名称、办事事项名称,放置工作人员工作牌和办事指南。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中心)作为群众到乡镇办事的“中转站”,要切实执行帮办制、协办制,做好各类便民服务事项的初审、上报和各类审批事项的网上代办,实现涉农事项办理不进城,最大限度减少群众重复跑路现象,保证群众办事实现“就近办理”、“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五)加快甘肃政务服务网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各部门要抓紧梳理由乡镇、村(社区)上报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例如:80岁以上高龄补贴申报),形成清单向县编办(县审改办)备案。县信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永昌子站,将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延伸至乡镇、村(社区),实现村(社区)在线提交、乡镇在线审查、县级在线办理的政务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乡镇、村(社区)前台统一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
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政府部门,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四办”改革,是省、市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将推行“四办”改革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五办六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将对照“四办”改革要求,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公布各乡镇“四办”改革完成情况。对改革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予以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微信、互联网等手段,加大对“四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县编办(县审改办)要及时宣传推介各乡镇“四办”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附表
永昌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参考目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1 | 80岁以上高龄补贴申报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 | 低保家庭二本以上教育救助申报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 | 残疾人创业扶持申请登记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4 |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登记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5 | 残疾人危房改造申请登记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6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7 | 农村孤儿办理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8 |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9 | 60岁以上居民领取养老保险人员登记上报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0 | 丧葬补助办理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1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2 | 社会保障卡挂失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3 | 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办理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4 |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5 | 待遇享受人员高龄补贴资格认证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6 |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相关办理事宜的咨询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7 | 困难家庭登记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8 | 特困供养人员对象登记、初审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19 | 低保申请受理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0 | 临时救助申请受理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1 | 开展职业介绍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2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3 | 咨询劳务用工及相关事宜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4 | 劳动维权投诉受理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5 | 小额担保贷款办理事项咨询 | 农经财政服务中心 |
26 | 惠农资金查询 | 农经财政服务中心 |
27 | 壹孩,二孩生育保健服务证受理办理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8 | 初婚未育证明出具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29 | 初婚初育证明出具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0 | 取节育环证明出具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1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规定咨询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2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规定咨询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3 | 育妇做免费孕前优生检查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4 | 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服务卡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5 | 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信息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6 | 流动人口环孕情检查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7 | 孕妇孕期免费体检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坝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8 | 党组织关系转接 | 党建办 |
39 | 党员入党政审手续办理 | 党建办 |
40 | 法律咨询服务 | 司法所 |
41 | 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咨询 | 司法所 |
42 | 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 司法所 |
43 | 信访事项受理 | 综治办 |
43 | 农机具购置补贴申报 | 农业服务中心 |
永昌县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1 |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查询、政策咨询 | 村、社区 |
2 |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信息登记 | 社区 |
3 | 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生存认证 | 村、社区 |
4 | 60岁以上城镇居民领取养老保险人员登记上报 | 村、社区 |
5 |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 社区 |
6 | 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申报 | 社区 |
7 | 就业失业证登记办理 | 社区 |
8 | 小额贷款申报 | 村、社区 |
9 | 低保政策咨询、受理 | 村、社区 |
10 | 廉租房租住手续办理 | 社区 |
11 | 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申报 | 村、社区 |
12 | 药具、药品登记发放 | 村、社区 |
13 | 党员关系转接 | 村、社区 |
14 | 矛盾纠纷调解 | 村、社区 |
15 | 参军人员信息登记上报 | 村、社区 |
16 | 村(社区)出具各类证明 | 村、社区 |
17 | 残疾人政策咨询、各项补贴申报 | 村、社区 |
18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