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中国县市库   >   县市政策  > 肇东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加固改造实施方案
县市政策

肇东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加固改造实施方案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肇东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加固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东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肇东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加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绥化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精神,有效改善农村特困群体基本居住条件,全面实现脱贫“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保障目标,切实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增强房屋抗震性能为目的,通过政策扶持、政府补助和群众自筹等措施,积极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机制和模式,推广加固改造等低成本技术,努力改善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支持和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建设节能省地、安全环保、经济实用的住房。

二、目标任务和改造对象

(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改造对象。主要是指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改造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由扶贫部门确认,纳入建档立卡体系的精准扶贫户。

2.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是指由民政部门确认发证的贫困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残联部门确认发证,由所在乡镇及村委评议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户。

三、工作步骤安排

(一)积极示范推广。从我市房屋主要结构类型的危房中选择3户为示范户,由肇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3户危房制定抗震加固设计方案。宣传并推广《黑龙江省农村危房轻钢结构(彩钢)房建设技术指南》和《黑龙江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

(二)组织施工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户较多的乡镇推荐当地修缮加固经验丰富的农村建筑工匠,参与3户示范户的施工。由市质监站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乡镇危改专干及参与施工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危房鉴定和抗震性加固技术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现场指导,全面掌握抗震加固技术。

(三)加大推进力度。在乡镇示范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加大修缮加固改造推广力度,在全市范围逐步推广。按照上级下达的危房改造指标,优先加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都能住上安全稳固的住房。

四、施工要求及形式

(一)施工要求。危房加固改造宜采取增设圈梁、构造柱等方法,增强房屋的整体性和抗震性,同步完成房屋风貌改造。

(二)施工形式。危房改造农户可以选择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施工,掌握加固技术的农户可以自行施工,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相关要求,加固工程必须有效提升房屋的抗震性能,达到安全稳固住房的抗震要求。

五、改造工作程序

(一)初步确定加固户。由乡镇主管领导和危改专干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确定的C级危房,或房顶破损严重,但四周墙体和主要承重部件较为安全稳固,通过修缮加固改造能够保障房屋质量安全的D级危房,确定为加固改造户。

(二)制定加固方案。对被确定为加固改造的危房,由乡镇主管领导及危改专干和参与房屋改造的施工方,根据房屋情况制定加固方案。

(三)签订施工协议。按照施工加固方案,由施工方编制施工预算,经乡镇主管领导和危改专干审查,并征求改造户意见,共同确定施工造价及补助金额,签订施工协议书,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加固方案及施工协议内容进行施工。

(四)加强施工监督。由乡镇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住建局技术人员抽查指导,把好质量关。

(五)搞好工程验收。各乡镇组织成立由主管副职任组长,乡镇建设管理员、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人、民政所负责人、乡镇扶贫负责人、包村干部、纪检干部等人员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小组,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经乡镇全部验收合格后报至市督查室,由市督查室组织住建、民政、财政、质检、安全等部门进行联合抽查验收。

(六)实施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所在乡镇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补助金额,填报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拨款明细表,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拨付程序,直接拨付到改造农户直补卡,或根据施工协议直接拨付给施工方。

六、改造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资金保障、责任落实、技术指导“六个到位”,同时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整治、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文明素质等相结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规划,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及时开工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我市今年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工。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乡镇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同时抽出专人组成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严格把好资格申请关、选址关、建材关、施工关和验收关,做好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及户信息资料整理,积极推进本辖区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扶贫、财政、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规划设计、土地审批、资金监管、工程质量监督及建筑工匠培训等管理服务工作;财政、扶贫、民政、审计、监察、住建等部门要协作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每月对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确保我市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三)把握时间节点。各乡镇要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本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加固改造工作要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

(四)严肃工作纪律。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同时,对实施对象不合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建筑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组织配合不力、完不成改造任务的,一经查出或举报属实,将立即停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五)强化信息报送和督导检查。实行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及时采录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情况信息,并及时上传至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于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展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同时,各乡镇要及时组织人员编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市住建局要定期汇总相关情况,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市政府将组织由审计、财政、住建、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不定期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发现并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