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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2018〕26号)

来源:镇平县人民政府网作者: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水利局、南阳市农业局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五厅委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通知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镇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6日
 
镇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化管理,根据《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水利局、南阳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厅等五厅委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通知的通知》(宛国土资〔2017〕1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南市和南阳市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豫国土资发〔2017〕154号等文件精神关于“统一上图入库”要求,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等有关规划,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逐步建成全县高标准农田“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健全全面全程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与评价考核,动态掌握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一要求、集中管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统一入库渠道,最终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信息统一集中管理。二是动态监测、真实准确。对各部门实施的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及时整理汇总、全部上图入库,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实事求是、差别管理。综合考虑各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基础、项目特点和各地建设要求等因素,满足共性、兼顾个性,明确统一上图入库范围,建立相关指标体系。四是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统一上图入库工作。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机制,统一数据要求、规范汇交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将2012年-2020年全县国土、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实施的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小农水、千亿斤粮食等项目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范围,重点做好“三统一、一严格”,即数据标准统一、指标体系统一、入库范围统一,严格数据检查,做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项目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确保国家和自治区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地。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范围。符合有关规划和相关文件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上图入库。“十三五”时期按照立项、实施、验收等项目管理程序而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将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未按照完整项目管理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项目和2016年以前已建成的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将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二)责任分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原则做好相关组织落实工作。县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的责任主体,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县发展与改革、财政(农发)、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流程。一是摸清底数,收集数据阶段。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的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以及命名规则等。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项目“谁牵头、谁入库、谁确认”的原则,全面摸清各部门2012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并确认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对于2016年以前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的和未备案的所有项目),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等作为底图,标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信息。相关的表格数据及图纸等纸质信息由县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二是核对信息,汇交数据阶段。各部门要严格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将本部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信息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报备和入库。
(四)时间节点。各县直有关单位实施的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2017年9月之前通过验收的,应当在2018年10月底完成信息录入工作;2017年9月之后实施的项目,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录入项目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抽调人员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共同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快推进本部门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同时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信息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任务分工、提出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
(三)强化协调联络。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全过程的沟通、配合和协作,适时通报各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工作标准,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落实工作经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需工作经费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五)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配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